江西赣州,一女子被丈夫殴打后报警求助,可从派出所出来后,两人还没进家门,丈夫就在楼梯口处就又对女子实施殴打行为。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拽着一名白色上衣女子的头发,将其推倒在地上。随后男子又拽着女子的头发,将其拖着往楼下走,女子被拖至楼梯的转角处时,男子对倒地女子实施殴打行为,白衣女子则拼命反抗。
现场另外一男一女见状,立即上前去劝阻,但男子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手。事后女子发视频称“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从派出所回来又打”、“谁来救救我”、“报警回来他又动手打人了!”。
事后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正在处理此事,但网传视频只发了一半,女子自己做错的事她是不会自己发出来的。但女子具体是做错了什么事,工作人员却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
当地妇联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女子已经起诉且已经报警,但并未向她们求助。
1、有网友表示,通过派出所的回应和现场视频来判断,可以明确的是女子被打后报警了,两人到派出所处理此后,男子又再次殴打女子,至于女子为什么会被打,女子本人没有说。但派出所工作人员隐约说了是女子做错了事在先,且视频并非事情全貌。
对此网友们又有不一样的意见,有网友认为,既然女子问怎么办?那就先把事情说出来,才好评判谁是谁非;但也有网友认为,任何原因都不能打人;还有网友表示,为什么打人进派出所了还能出来?
2、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原因都绝不会不能动手打人,即便是夫妻关系也不可以。但夫妻是特定关系人,即丈夫殴打夫妻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叫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但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也就是说,女子第一次被打时,警方认定是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所以男子并没有被治安处罚。但男子无视警方的警告,还没到家又动手了,这次大概率是会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女子的报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明。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感情破裂的,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述感情破裂不仅仅是指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背叛婚姻等情形,同时还包括但不限于家暴、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情形。
也就是说,女子起诉离婚的话,家暴也可以用来举证夫妻感情破裂,且是丈夫一方过错行为导致的。至于怎么证明被家暴,报警记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而且越多报警记录就越能证明这一点。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夫妻一方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换而言之,如果夫妻离婚时,一方有家暴行为导致离婚的,需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即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需少分一定的比例。这就是过错的代价。
最后,女子说的没错“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因此,如女方遇到家暴务必要依法维权,反之,如男方受到了委屈,也应当如此,绝对不要用暴力方式解决,否则就会因冲动而变为过错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