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与朋友到美食城的一家炸串店处消费时,一共点了8串炸串,可结果却被

故人军情观 2024-06-14 09:47:44

湖南长沙,一男子与朋友到美食城的一家炸串店处消费时,一共点了8串炸串,可结果却被店员告知,一共要收费115元。男子得知价格后被惊呆了,于是与店员理论,可谁曾想,店员得知男子接受不了这个价格后,居然骂男子“穷X!”

一男子听说长沙的美食非常出名,来到当地一美食城内游玩,寻找传说中的“地道长沙味”。男子当时点了8串由昆虫、蝉蛹、海马等制成而成的炸串。

可当其得知要收费115元,立即质疑收费过贵。可店员觉得男子既想吃,又嫌贵,表示出一副看不起人的嘴脸。男子对此表示不爽,遂与其发生争执。

可谁曾想,男子准备离开时,店员突然转身来了一句“穷X”。男子非常生气,在场人员及时劝阻其说“你是过来玩的,你不要和他吵了,”随后男子投诉该商家及店员。

事后商家回应称:该店员是新来的、目前已辞退、男子最终没有交易、明码标价、告知过男子海马要50元一串;而美食城主办方回应称,已按照合同规定对该商家作出处罚,且会重新对所有商家的员工重新培训。

1、事发后有网友认为,商家说有明码标价,那么男子点餐后为什么会嫌贵呢?美食城为什么又会对其作出处罚呢?这显然是说不通啊?

2、从法律上讲,明码标价不能流于形式,必须要落实到位。

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也就是说,商家对炸串进行明码标价是法定义务。如果商家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或者没有标注在明显的位置,又或者进行误导性的标注,那就属于违法行为。

价格法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换而言之,商家明码标价必须要做到让消费者对价格等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的程度,否则就会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有网友问,商家的违法行为,不是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么?美食城凭什么可以对商家“罚款”呢?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商家租用美食城的摊位用于经营,双方形成的是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合同约定,商家必须合法经营。如若商家有违法经营等行为时,就违反了合同约定义务,因此美食城就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罚款·责任。

4,对价格有异议,双方可以协商沟通解决,大不了就不交易,但公然辱骂他人行为,又另当别论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总而言之,明码标价是商家的义务,遵纪守法是每位公民的义务,一旦有违法行为,那就不是一句已经开除就能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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