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的老婆,是一位研究生毕业的公务员。她的父母十分慷慨,婚前在市中心为她购置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支付了全部款项。
当他们开始考虑婚后住房问题时,她的父母却表示反对小夫妻俩住在他们购买的房子里,因为他们计划在退休后在那里居住。他们坚持要求小夫妻俩购买一个新房子,其中一半的首付由表弟支付(六十万),另一半由他们支付,并由表弟自己负责偿还贷款。
表弟家庭条件一般,六十万已经是能够承担的极限了。姑妈表示:房子可以买下来,但不再提供彩礼,同时要求女友家也不准备嫁妆,将装修费用作为我们填补嫁妆的方式。然而,女方的妈妈坚持认为彩礼是必须的,但可以出钱支付装修费用。为此,姑妈不得不向表弟的舅舅借了八万八。
随后,他们在同一个小区购买了一套价格比她父母原来买的房子要贵得多的四室一厅的房子。
在结婚那天,女方家给了小夫妻俩十八万八作为小家庭的启动资金。表弟建议妻子将这笔钱用来还贷款,但她表示希望将来为孩子保留这笔钱。
后来,姑妈向她提起这件事,表弟媳显得有些不耐烦,说:“我家已经出了那么多,房产证上竟然没有我的名字,我为什么还要还房贷。”现在姑妈非常伤心,而表弟也很为难。我感觉女方的做法没啥可说的啊!
halu
我觉得女方够可以了,买房首付一家一半,女方又给了18万多的嫁妆,房贷虽说南方还,可是结婚之后家里的开支肯定都出,还不写女方名字,这样的事情大部分人是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