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尔反尔怎么行,”浙江瑞安,一对夫妻入住酒店,早上起来发现客厅有一个使用过的避

蜜蜂说社 2026-06-10 14:50:17

“出尔反尔怎么行,”浙江瑞安,一对夫妻入住酒店,早上起来发现客厅有一个使用过的避孕套,恶心至极,酒店大堂经理处理的时候,也有诚意,表示免当天房费,赔偿3000元,再体检费报销,总价值4000元,夫妻表示接受,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准备对接赔偿时,被告知原来处理的经理已经被调离岗位,由新的经理处理此事,而且处理方案也改了,只给免当天房费和赔偿200元,这让这对夫妻无法接通,酒店怎么可以这样出尔反尔的忽悠客人,酒店解释到,之前的处理是原来经理的个人意愿,酒店是需要走流程的,而且需要赔偿是需要医院的证明和受损的证明,这让这对夫妻傻眼了,好无语啊! 夫妻出门住酒店,本来是开开心心的,结果早上起来一看,客厅地上有个用过的避孕套,里面还装着东西,看着就让人反胃。 这谁受得了?住个酒店图的是干净舒服,结果碰上这种事,恶心程度可想而知。 夫妻俩当时就火了,直接找酒店讨说法,酒店的大堂经理出来接待,态度倒是挺好,也知道这事儿确实酒店理亏。 经理当场表态,说为了表示诚意,当天房费全免,另外再赔3000元,考虑到客人可能担心卫生问题或者染上什么病,经理还说,如果需要去医院做检查,检查费也全报销。 这么一算,免房费加3000元再加检查费,差不多值4000元了。 夫妻俩觉得这个处理方案可以接受,毕竟人家认错态度诚恳,赔偿也不算少,就没再闹。 事情到了这一步,按理说就该按这个方案执行了,夫妻俩也准备跟酒店对接,拿钱走人。 可没想到,酒店那边突然变卦了,他们被告知,原来处理这件事的那个经理,已经被调走了,现在换了个新经理来接手。 新经理一上来就说,之前的方案不算数了,酒店不能那么赔,新的方案是:当天房费可以免单,但赔偿金只有200元。至于之前说的3000元和检查费全报,一概不认。 夫妻俩当场就懵了,他们去找酒店理论,酒店给出的解释更让人无语,酒店说,之前那个经理给的方案,只是他个人的意思,不代表酒店的最终决定,酒店内部处理这种事情是要走流程的,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而且酒店还强调,想要赔偿,得先拿出医院的证明,证明这个避孕套确实对客人造成了身体损害,说白了,就是要证据,不然就只给200元。 这下夫妻俩彻底无语了,避孕套是你们酒店房间里出现的,这已经是事实了,恶心也是实打实的恶心,还要怎么证明? 难道非要等染上病了才赔?而且之前经理都答应了,现在说调走就调走,方案说翻脸就翻脸,这不明摆着是套路客人吗? 这件事说到底,酒店的管理有大问题,房间里出现这种东西,本身就说明清洁卫生没做到位,属于严重失职。 出了问题不想着怎么弥补客人,反而玩这种出尔反尔的把戏,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的口碑。 这对夫妻也是倒霉,本来都谈好了,结果被酒店这么忽悠了一通,换了谁都得气炸。 酒店的解释听着就离谱,说什么之前的方案是经理个人意愿,不代表酒店,那经理是你们聘的吧?他出来处理客诉的时候代表的是不是酒店?要是个人意愿,那他跟客人说那些话算什么呢? 这件事的核心问题不在赔多赔少,而在酒店出尔反尔,诚信是做生意最基本的底线,你连自己经理答应的话都不认,客人还怎么信任你? 顺便提醒一下大家,遇到这种事别光听口头承诺,最好录音或者写个字据,不然被这种“变脸式服务”坑了都没处说理。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件夫妻入住酒店即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提供不洁房间已构成违约,更关键的是,酒店经理作为工作人员,其就赔偿方案所作承诺属于职务行为。 《民法典》第170条,该承诺对酒店具有法律约束力,酒店以“经理个人意愿”为由推翻承诺,实质上是拒绝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夫妻俩有权要求酒店按照原方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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