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简阳。一男子和妻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最终却走到了对簿公堂!妻子拿出男子之前写的认错协议,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因男子有过错,需要给妻子支付10万元。男子当庭否认:这是她编的! 男子王某和妻子张某本是结婚多年的恩爱夫妻,过着平淡如水的幸福日子。可惜,还是难逃七年之痒,一场出轨终究是让这场婚姻走到了尽头。 男子因为机缘巧合,结识了更加年轻貌美的李某。新鲜感一时发作,当即就被勾了魂似的,和李某不害臊地勾搭在了一起。 没想到,这一出轨,就是好几年。男子尝到了甜头,常年发展着这场隐秘的婚外情,以为自己藏得够隐秘,就没人能知晓。 婚内出轨,还不知足,没过几年,男子竟然和第三者生下了一个孩子!就这样,男子家里家外来回跑,一个也不冷落,不知觉过了好几年。 可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持续放纵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早晚得栽进坑里!这不,妻子张某终究是发现了这段婚外情。 张某意识到自己正遭受着常年背叛后,感觉天都塌了!自己的丈夫,原来早就成了别人的老公!这一纸结婚证,就像个笑话。 2022年,俩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张某落寞憔悴,男子也不尽如人意。经过两人商量,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这份协议里,作出了明确约定,“因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男方自愿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女方赔偿款人民币10万元。“ 这份协议,签得还算是有点良心。可能是男子看到了自己妻子整日的痛苦落寞,终于唤醒了藏在内心深处的愧疚感,男子表示,自己错了!一定按照协议来,补偿妻子! 谁承想,这一许愿,就是两年多。张某不想再等了,钱是等不来的。她来到了法院,表示要讨个公道。 原来,男子签了这份协议书以后,压根就没付过钱,可以说是把自己曾经的承诺喂狗吃了。张某无奈表示,约定的期限早过了,男子一分没付! 先前张某多番追讨,男子避而不见,绝口不提。张某没办法了,起诉到法院,要求男子把10万块钱付给自己。 两人在法庭上辩论,谁料,男子竟然当庭推翻了协议中自己亲手确认的事实,直接否定了自己出过轨。 张某当即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着了火似的,愤恨万分。真的太荒谬了,没出过轨,那和第三者的孩子不是自己生的? 男子比张某想象得还要恬不知耻,男子甚至告诉法官,他根本没出轨,都是张某瞎编的! 同时,男子辩称,当时自己还没从离婚情绪里走出来。张某说要他赔偿,他自己也没深入思考这个事,就直接答应了。 男子在法庭上激动地说,自己根本没同意张某的赔偿请求,按理说,这个条款就应该无效! 张某气得都笑了,婚内出轨就罢了,过去的事情不提了。不过,到法院了竟然还不知廉耻地想逃过制裁,一分钱不给,说不过去吧? 最终,法院判了!经查明,两人自愿离婚,签署了离婚协议,到登记机关进行了办理。两人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做出了明确处理,双方均应受此协议约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内容也未违反法律规定。 具体而言,男子和张某,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自己签署协议的行为,有明确清醒的认识。 男子说,自己没有经过深入思考,并不能成为推翻协议的正当理由。简而言之,这份离婚协议,应该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 在这场离婚官司里,男子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并与他人生育一子,这是事实。诉讼中,男子再怎么试图否认,都是无理无据的,而且恰恰违背了民法典所崇尚的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张某主张的10万块钱,基于男子的重大过错,也属于理所应当主张的离婚损害赔偿。 结果大快人心!判决出了,男子应当支付给张某约定的10万元。 婚姻有过错,终究要担责,把婚姻当过家家,但,签字承诺可不是过家家啊! 信源:都市新闻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