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晚年不是靠男人活着,不是病歪歪混日子,更不是没人记得了。 她住在武康路老房子里,工资不高,画卖得不少,翻译稿子堆在床头柜上,纸边都卷了。 1953年她画了一幅《菜场晨光》,画的是小贩摆摊、主妇挑青菜,笔法细得像绣花。那会儿没人提她是徐志摩老婆,只说“陆小曼老师画得真准”。她没签“徐夫人”,落款就两个字:小曼。 翁瑞午走后,她画里没了仕女,多是枯荷、断枝梅,墨色浓黑,题字越来越小。1962年画展上,有人问她为啥不画花鸟?她指指右手指关节:“抖得握不住小楷,大写意反而痛快。” 她最后几年,每月八十块钱工资,画卖出去的钱倒有二百多。账本写得清楚:1964年9月,捐了七十二块五毛,给画院三个年轻人买颜料。寿衣没做,布料钱省下来了。 《勃朗特姐妹通信集》译稿她带到医院去改,铅笔写满页边,连维多利亚时代的邮票价格都查了三遍。护士说她发烧还念英文单词,念着念着就笑了。 1965年5月,她对来看她的记者说:“我这一生,只干成两件事——把志摩的诗带出来,把我的画送出去。”说完闭眼歇了会儿,又睁开,“你帮我把窗开大点,光要照在画案上。” 她没留下多少照片,但上海中国画院档案室里,还有三十张她亲笔写的借条:借宣纸五刀、借印泥两盒、借《芥子园画谱》一套。每张都写“今借,陆小曼”。 临终前两天,她让徒弟把刚裱好的《秋塘残荷》挂墙上,自己盯着看了半小时。没说话,只是点头。 她走那天,床头柜上摊着未寄出的信,信封写着“陈局长”,内容是建议把戏曲手抄本分门别类编目录。字迹很稳,没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