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处理过数百致死刑事案律师告诫各位:有钱有势的人别去和老实人较劲,别惹底层民众,别占小便宜;遇到危险首先第一做的是逃,别装牛硬刚,因为致死的刑事案件只赔偿丧葬费,最终吃亏的都是受害人。 我国刑法和刑法解释以及全国无数的刑事审判案例,都是明确一个要素:对于致死的刑事案件,如果被告人是自然人,那么法院只支持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主要是丧葬费和医药费以及交通费等,不支持精神损失费、赡养费、经济收入损失等。 除非被告人包括有国有单位或者私人公司等非自然人主体,才会支持经济损失和精神赔偿,例如正常的交通肇事案,受害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00多万的养老和精神损失费。对于普通的因个人琐事感情纠纷、精神病、抢劫等杀人致死的,几乎受害人家属只能申请几万元的丧葬费赔偿。 这个规定原因是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监禁或者死刑,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如果再判处大额的经济赔偿,可能导致被告人及其家属破罐子破摔,一分钱也不会赔偿。这类情况都是在法庭外根据被告人家庭情况进行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从轻减轻判刑。 刑法实践中不支持赔偿精神损失费 知名律师告诫别欺负老实人和底层人 致死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只能获得丧葬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