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定了!所有人都盼着的好消息落地!人社部正式发文,7 月 1 日起全国统一执行!不管你是正在上班的打工人,还是已经退休在家的老人,这次都能实实在在拿到好处! 你身边肯定有这样的人。小区门口62岁的保安老张,每天12小时两班倒,一个月拿2800块,没有加班费,节假日也正常上班。 楼下打扫卫生的李阿姨58岁,去年冬天在结冰的路上摔了一跤,膝盖骨折,单位只给了2000块慰问金就再也不管了,医药费全是自己掏的。 还有单位里返聘的老工程师,技术比年轻人硬得多,工资却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说辞退就辞退,连个说法都没有。 这些人就是新规要保护的超龄劳动者。按照官方统计,全国现在有8700万到1.2亿这样的人,遍布各行各业。 他们有的是退休后闲不住想找点事做,有的是养老金不够花要补贴家用,还有的是社保没缴满15年只能继续上班。但在过去几十年里,他们一直处在法律保障的灰色地带。 以前只要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再去上班就不算劳动关系,只能算劳务关系。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劳动法里所有保护劳动者的条款,几乎都跟他们没关系。 没有最低工资标准,老板给多少就是多少;没有加班费,干再多活都是白干;没有带薪年假,想休息就得扣工资;更没有工伤保险,一旦出了工伤事故,只能自己跟单位扯皮,大多数时候只能自认倒霉。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事。有个65岁的大爷在工地看材料,晚上从梯子上摔下来摔断了腿,工地说他不是正式员工,只愿意赔3万块。大爷家里条件不好,儿子还在上学,最后只能接受这个结果,拖着没好利索的腿回了老家。 这些事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7月1号之后,所有超龄劳动者都有了四项法定权利,单位必须给,不给就是违法。 首先是必须签书面工作协议。以前很多单位招退休人员,连个合同都不签,口头约定一下就行。出了问题老板翻脸不认人,劳动者连证据都没有。 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跟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把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多少、休息休假这些事写得明明白白。协议一式两份,单位和个人各拿一份。 其次是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必须给加班费。这一点太重要了。 以前很多单位就是看中退休人员便宜,才愿意招他们。同样的活,年轻人要3000,退休老人2000就干。 新规规定,超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而且跟普通员工一样,工作日加班给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给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给3倍。 第三是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单位不能让超龄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也不能安排他们干超出身体承受能力的重体力活。 还要定期给他们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如果单位没有做到这些,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缴纳工伤保险。这是这次新规最大的亮点,也是最实在的好处。 以前超龄劳动者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出了工伤只能走民事赔偿,不仅流程复杂,赔偿金额也低得多。7月1号之后,所有招用超龄劳动者的单位,都必须单独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用出一分钱。 一旦发生工伤,就跟普通职工一样,走工伤保险流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不幸因工死亡,家属还能领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有近100万,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就是天大的保障。 很多人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还年轻,离退休早着呢。那你就错了。这个新规不仅保护现在的退休人员,也保护未来的我们。 想想看,再过二三十年,我们这一代人也会退休。到时候如果我们想再找份工作,或者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继续上班,就不用再像现在的老人一样,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少的钱,还没有任何保障。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地跟单位谈条件,要求自己应得的权利。 而且从长远来看,这对整个社会都是好事。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保障他们的权益,就是保障整个劳动力市场的稳定。 那如果单位不执行新规怎么办?很简单,直接维权。你可以拿着工作协议、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还有一点要说明,新规也不是什么都管。它只保护受单位管理、拿工资报酬的超龄劳动者。如果你是自己做点小生意,或者给个人家里做家政、保姆,那就不在这个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不过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这些人的权益也会逐步得到保障。 距离7月1号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地的人社部门已经在抓紧培训工作人员,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很多企业也已经开始自查自纠,跟超龄员工补签协议,准备缴纳工伤保险。 这可能是今年最实在的一个好消息,值得我们每个人都了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