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童入学两年几乎没上过课,连姓名都不会写,路牌不认识,外公外婆实在看不下去,找前女婿一起把女儿告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上海一位母亲离婚后取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因女儿抵触上学便由着孩子,还编造各种理由替孩子请假,今年本该读三年级的女孩,竟从未真正走进过课堂。 女孩的外公说,外孙女连外公外婆的姓名都不会写,走在街上连路牌都不认识。外公外婆劝说女儿无效,各部门反映情况,学校,教育,司法等部门多次上门沟通劝导均被孩子母亲拒绝。 孩子也口口声声说,一点也不喜欢学校。 外公外婆实在看不下去了,找到前女婿一起将女儿告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院最终判决抚养权转交父亲。孩子的外公外婆也表示将全力协助,确保孩子顺利入学,健康成长。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严,并非普通的家事,对于严重失职,损害未成年权益的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人。 知女者莫若父母。这女儿是养废了,父母还是明白人,再不干涉又毁了外孙女一生。 既然带不好孩子,给不了孩子更好的未来,为什么离婚时要争抚养权? 现实中有的人,根本不爱孩子,爱的只是自己,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孩子成为报复对方的工貝,将与对方的怨气,不满,都发泄在孩子身上,抱着对方越爱孩子,她就要让对方心里越难受的心态,我哪怕误了孩子人生,也要搞个输赢,这种人最可怕。 有的人连自己也养不活,拿孩子作筹码,为了抚养费,还想着以各种理由找对方要钱,我过不好,你也别想过好的心态。 离婚只是夫妻感情破裂了,为人父母的身份没变,对孩子的爱和关注应该更多,放下恩怨和成见,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共同目标,千万别拿孩子去要挾对方,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奉劝一些没能力,自私,还时训将离婚挂在嘴边的人,离婚和孩子之间,三思而行,没那金刚钻,别揽那瓷器活,否则自己毁了,还毁了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