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6月4日快资讯报道,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强行嫁给大18岁的陌生男人,当晚就被侵犯,之后常年遭家暴,还生下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她才被迫领了结婚证。多年后她终于逃出,在外结识新男友同居并又生下一对儿女,本以为苦尽甘来,却因“重婚罪”被判刑一年。更绝情的是,前夫索赔35万才肯谅解,否则坚持让她坐牢! 35万,这就是黄某(化名)开出的条件,付了钱,他就写谅解书,不付,他就让她的前半生再度坐牢,这个交易听着荒唐,可苟某菊(化名)的遭遇,从她16岁那年就已经注定了悲剧。 那年,她被父亲和舅舅骗到湖南,说是去参加喜宴,可一路走了八百里,等她的不是酒席,而是一个比她大18岁的陌生男人,那一晚,她被彻底糟蹋。 从那时起的十二年,她的生活几乎就是拳脚和恐惧,黄某的威胁从没间断过,敢逃,就收拾她贵州的家人,她生了两个孩子,孩子连户口都没有,上不了学,看不了病。 2012年,她年满二十,被迫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从法律上,她就被绑在了施暴者身上。 2020年,转机不期而至,她在为婆婆洗衣时,从口袋抖出一张泛黄且带有红手印的纸,上面金额清晰,至此她恍然大悟,自始至终,她并非嫁人,而是被卖。 她去报警,警察看了她的伤,只认定是“轻微伤”,劝她“以和为贵”,这一次,她没听,断了所有联系,逃到广东打工。 在广东,她遇到了向某泽(化名),这个男人让她感受到了温暖,她知道自己还是个完整的人,他们生了一对儿女,她没有提自己“已婚”的过去,因为那段婚姻,本不该存在。 可黄某一直在找她,知道她有了新家,竟直接冲进派出所报案,今年3月26日,双峰县法院判决出来,她因重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事情的荒谬在于,法院认定她二十岁领证时婚姻有效,她和向某泽以夫妻名义生活,就是重婚,她辩护说,十六岁被拐、被逼结婚,这婚姻本应撤销,哪来的合法前提? 更讽刺的是,当年的拐卖和强奸,因“追诉时效过期”或“证据不足”,没能立案。施暴者可以免责,她自救却成了犯罪,向某泽也是善意第三人,不知她有婚姻关系,却被一并起诉。 苟某菊看着判决书,眼睛干涩,只轻声说,“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学界有人提出“期待可能性”理论,说的是,你逼人走投无路,还要求她先懂法、先请律师、先去民政局排队离婚,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法律条文固然清楚,但对一个几乎不识字、长期受暴的农村妇女来说,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命。 她用尽全力冲开牢笼,却又撞进另一座监狱,卖她的父亲和舅舅没人管,强奸她、控制她十几年的黄某也逃过了惩罚,最后站在被告席上的,是拼了命求生的她。 35万,是黄某索要的谅解价,当年她父亲把她卖出,不知道收了多少钱,现在,前夫要她再掏35万,才能换来所谓“自由”。 法律到底保护的,是那张冷冰冰的结婚证,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苟某菊的十二年青春,又有谁能真正衡量,她用生命挣来的自由,换来的,却是一纸判决。 信息来源 :快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