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章含之去世没俩月,公家就来找洪晃了:史家胡同那套老院子,章家借住了49年,现在人走了得收回去,不了,洪晃急眼了,拍着桌子说:让我腾这房子,就是刨我的根! 章含之是章士钊的养女,章士钊是跟着孙中山闹革命的老人,建国后一直留在北京,那时候没地方住,挤在朋友家挤了十年,后来周总理上门看他,觉得太委屈,就让人给找了房子,就是东城史家胡同那51号院,那是建国之后第九年的事,算起来到章含之去世,刚好住了四十八九年。 章士钊那辈人观念不一样,拿到房子说自己是无产阶级,不能占国家便宜,只拿居住权,不办产权,就这么住了下来。 章士钊去世之后,章含之继续住在这里,她嫁给乔冠华之后,周总理还说不用搬家,就住这里,保住这个院子完整,洪晃生在这个院子,长在这个院子,从学走路到上学,都是在这里,一家三代住了快五十年。 2008年章含之在北京走了,没多久,外交部就找洪晃,说这个院子是公家的公房,本来就是分配给章士钊和章含之住的,现在章含之走了,按照规矩要收回来,让洪晃搬出去。 洪晃一听就炸了,她说你让我搬,就是刨我的根儿,我从小到大在这里,我姥爷在这里写书,我妈在这里过日子,我所有的回忆都在这个院子里,说收就收,我往哪儿去,洪晃说什么也不肯搬,跟外交部扯了好久,最后闹到法院。 洪晃当然知道,产权上自己不占理,这个院子本来就是公房,没有过户给私人,章家人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妈刚走,就有人来收房子,换谁都接受不了。 最后官司打下来,洪晃输了,只能收拾东西搬出去,后来外交部给了她几十万补偿,可补偿再多,也补不回那住了一辈子的院子。 说起来这也都是过去的事了,后来洪晃在做自己的媒体,日子也过得不差,可提起来史家胡同51号,她还是会难受,这就是普通人的日子,你再有名,再有能耐,有些东西不是你的,留到最后还是留不住,只能说世事就是这样,人情留不住规矩,情理拗不过制度。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