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的公告 冰城市场监管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截至2025年底,我市部分企业连续两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及时修复,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上述情形企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请相关企业主动开展自查,如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请及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并申请信用修复,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等事宜;如不再开展经营活动,请主动到登记机关办理歇业或注销登记(歇业期内也需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对于企业仍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特此公告。 更多详细信息,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3日 供稿:信用处 薛思佳编辑:主体中心 燕爽责编:新闻宣传处 徐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