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每天需要工作24小时,连轴转的作息让他没空跟女友深入交流,这天夜晚女

芹姐说法 2026-06-03 09:27:56

北京,一男子每天需要工作24小时,连轴转的作息让他没空跟女友深入交流,这天夜晚女友过来找他,男子也着急,二人就在办公室里发生了男女间的一幕,没想到力度有些过大,男子当时就感到有些不舒服,随后离世了。男子的家属表示,事发于工作时间内,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谁知道此说法并没有被认可。无奈,家属只能上诉处理。 (领潮新闻6月1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有一位张先生,入职到一家保安公司里担任保安人员。 公司这边的规章制度竟然是,需要连续工作,就是24小时连轴转,一年365天都无休。 对于这样的作息,张先生也只能接受,毕竟为了工作嘛,不做也得做啊。 但是还有个难题摆在眼前,那就是作为一个成年男人,总归会有自己的私人的生活,张先生是有女朋友的。 而张先生的困境就在于,他几乎是每分每秒,都在上班,哪里有时间回家跟女友温存呢! 这就很尴尬了。 有的时候,对女友实在是思念啊,事发这一天,张先生就把女朋友约了到自己的保安办公室里来约会。 事发当晚,没多久,女友就姗姗来迟。 看到打扮漂亮的女友,张先生猴急的很,二人直接就在办公室里发生了...... 谁知道,就在过程中,可能张先生的力度有些过于大了,一下子没有晃过神来,张先生突然就有些不舒服,随后就慢慢的倒下去。 女友惊慌不已,赶紧查看男友的情况,非常可惜的是,张先生已经离开了人世。 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女友立刻拨打了救助电话,并且也打电话报了警。 张先生被送去医院之后,经过诊断,其离世的原因,属于猝然离世,属于个人身体缘故,排除刑事案件。 很快,这件事就被张先生的儿子小张得知了,悲痛之余,他向张先生的公司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希望认定为工伤。 谁知道,相关部门指出:这是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意外,不能认定为是工伤。 听到这话,小张很生气,他表示,父亲24小时,一年365天都在工作,都无暇谈恋爱。 但是作为成年男性,也是有情感需求的,也是要贪恋的,跟女友恋爱、亲密,也是为了调整自己的工作状态。 因此,小张直接就上诉了,准备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小张这边的诉讼理由是: 第一、父亲是这个公司唯一的安保人员,工作时间是24小时的工作制度,需要一直在岗,无暇管理个人的恋爱时间; 第二、休息也是职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工的权利,所以父亲谈恋爱也只能在保安室进行,不谈休息,算是调整工作状态; 第三、父亲一直在岗,没有离开工作区间,在上班的时间点,发生了意外离世,应该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鉴于此,这个案件会怎么判定呢? 相关部门则开始介入审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离世,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之后仍然无效离世,这类情况都要视作为是工伤。 在本案件中,事发之地就在公司的保安室,而且经过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属于意外离世的情况。因此,相关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张先生的离世,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视同工伤。 这样的认定,是基于事实认知错误,应该撤销。 一审后,相关部门不服气,提出了上诉,二审的时候,是这样的审的。 二审给出审定的判决: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类疾病离世,经过抢救后无效离世,这个情况应该是认定为工伤。 据此,驳回了相关部门的全部诉情,需要依法给与张先生工伤补偿。 反观这家公司的制度,似乎也存在问题。 《劳动法》第 36 条、第 41 条规定,每日工作不可以超出8小时,每日加班不可以超出1小时,特殊情况不可以超出3小时。 张先生连轴转的工作,也没有轮休,也没有间断的休息,已经属于常态化违法的超时用工行为。最后还想着逃避赔偿,这就有些令人费解了。 机器也要休息保养的,何况是人呢,所以公司这一点,就已经违规、违法了。 大家说说看,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信源:领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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