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为父母的错误买单?取消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才是最大的不公 。 有人强烈建议立法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因为婚外私生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私生子女不应与合法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益。如果让违背道德者获利,是对婚姻家庭制度的践踏,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伤害;法律应坚守道德底线,不纵容失德行为,保护合法家庭的正当权益。 这个说法有道理吗? 这种说法看似维护道德,实则混淆了“惩罚过错”与“剥夺无辜者基本权利”的界限。私生子女的出生并非其自身选择,他们与婚生子女一样,是被动的生命个体,法律赋予其继承权,是基于“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人权原则,而非对父母行为的奖励或惩罚。 若因父母过错而剥夺子女的继承权,无异于让无辜的孩子为父母的错误买单,这不仅违背现代法治精神,更会制造新的社会不公。真正的公序良俗,应是保护弱者、保障基本人权,而非用道德审判替代法律平等。 取消私生子女继承权,不是守护家庭,而是将孩子推向更深的困境。 对此,你怎么看?

捉刀怪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而非人身权,与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无关。私生子女应当无继承资格,坚决保障婚生子女的财产权利和地位,以此维护其人身权和社会公平。
余梦残生
你的出生我们不评价,你有活的权利,但是你去分人家财产就不行,是不分财产你就活不了吗?再者,婚生子继承财产天经地义,继承的是父母以及自己对这个家庭的付出得到的成果,负债了也是人家婚生子承担。 你一个私生子,一点贡献没有,一点责任不当,凭什么分?你有你活着的权利,但是你不能有损害婚生子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