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大谱!"北京,一女子在商场停车场发现一辆未上锁的破旧捷安特自行车,认为是无

吕旷戏说体育 2026-05-28 11:17:28

"离了大谱!"北京,一女子在商场停车场发现一辆未上锁的破旧捷安特自行车,认为是无主物就骑回了家。后车主报警求助,警方找到女子时,对方还辩称只是临时借用,并没有偷车的打算,可警方还是对女子作出了行政处罚。 要理解这件事,有一个时代背景绕不过去。 2014年,小黄车在北京大学校园内起步,用实体锁和钥匙在学生之间共用单车,这是国内共享单车模式的早期雏形;2016年4月,摩拜单车正式落地上海公共街道,成为国内第一家进入城市开放空间的无桩共享单车平台,很快扩展到北京、广州、深圳等主要城市。 哈罗单车、小蓝单车、酷骑单车等品牌相继涌了进来,整个行业在短短两年内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公布的数据,全国共享单车投放总量超过1600万辆,注册用户突破1.3亿,每天骑行人次高达4500万次。 为规范行业乱象,相关部门于2017年8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平台统一车辆外观识别标志。铺天盖地的共享单车停满大街小巷,久而久之,不少人养成了一个惯性思维——没有上锁、没有明显标识的自行车,大概率是公共资源,骑走就行。 那天李某逛完商场准备回家,两腿发酸,不想走路。她在商场非机动车停车场转了一圈,打算找辆共享单车骑回去,转了一整圈,什么都没有。 就在快要放弃的时候,她在两辆电动车中间发现了一辆夹着的自行车——车身老旧,没有上锁,既没有摩拜那种橙色涂装,也没有ofo的黄色标识,更没有任何二维码锁。李某打量了一眼,没多想,顺手推了出来,试骑了两圈,能骑,就直接走了。 李某当时的心理大概是:车这么破,放那儿也没人上锁,应该是没人要的,借来骑一段也无妨。可回家之后,李某做了一个让她后来十分被动的动作——没把那辆自行车停在门口,也没放在楼道,而是直接推进了卧室。 就这一个细节,日后在法庭上被反复拿出来说事,成了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失主找了好几天,不见车的踪影,虽然那辆捷安特旧是旧了,但毕竟是自己的东西,最终还是去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调出商场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李某,登门查看,那辆自行车就摆在卧室里。经鉴定机构出具价格报告,涉案自行车现值200余元。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李某不服,委托律师提起了行政诉讼。律师在庭上的抗辩方向有几个:想偷车的人哪会选这么破的目标;鉴定报告缺签字少盖章,程序存在问题;涉案车辆实际价值根本到不了50元,和鉴定结论的200元相差悬殊。 律师的核心立场是,李某主观上不具备盗窃的故意,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 有句话说得很在理——"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指出,认定盗窃成立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事后的藏匿行为,正是推定这一目的的直接证据。 李某将车推进卧室,与"临时借用"的说辞形成了正面矛盾,法院据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请。 依据1989年颁布、2015年修订施行的《行政诉讼法》,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后还可依法提起上诉。 这套被称为"民告官"的制度历经数十年完善,已为公民提供了相对完整的救济渠道。李某不甘心,随即提起了上诉。这场因一辆旧自行车引发的官司,最终会走向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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