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继斌批李德维擅自公布"萧旭岑案"调查结论。 针对萧旭岑案,马英九基金会今天(2

太原二牛 2026-05-25 20:11:06

廖继斌批李德维擅自公布"萧旭岑案"调查结论。 针对萧旭岑案,马英九基金会今天(25日)上午专门开了场记者会,核心是全盘推翻前一天李德维等人公布的"查无实据"结论,还准备把相关人移送司法,顺便把内部的矛盾也摆到了台面上。基金会顾问廖继斌点名批评董事李德维,说得很直:"3月27日董事会开会时已经有决议,调查报告得经过董事会表决,才能定怎么处理——要么不公开、要么部分公开、要么全部公开,三个选项,少一步都不行。 结果5月24日,董事会根本还没开,他就自己先跳出来,把调查结论对外公布了,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你说你负责任,那把完整报告拿出来给大家看啊。" 这场记者会一开,外界才意识到,这已经不只是萧旭岑一个人的事,而是基金会内部到底谁说了算的问题。 先说背景。萧旭岑是马英九的前任幕僚长,此前被指涉及某些问题,基金会内部随即启动调查,还专门成立了薛香川、尹启铭、李德维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 按照3月27日董事会的正式决议,调查完成后,怎么公开、公开多少,必须再次提交董事会表决。这个流程不复杂,就是最基本的集体决策机制——大家一起定的事,大家一起来收尾。 但李德维没走这个流程,直接对外公布了调查结论。廖继斌的质问重点就在这里:不是调查结果本身有没有问题,而是你根本没有资格单独宣布这件事。 一个程序上的越权,动摇的是整个决策机制的可信度,这个口子一开,往后基金会的任何决定都会面临合法性质疑。 李德维当天还做了一件更出人意料的事——拿马英九的辅助宣告说事,质疑马英九现在召集董事会的合法性,还建议要等法院做出裁定后,再开董事会讨论调查报告。 理由是什么?他说马英九的长姐马以南已向法院申请"辅助宣告"。所谓辅助宣告,是台湾民事法律里的一项制度,针对认知能力因年老或疾病受到一定影响的人,家属可以申请法院介入,法院裁定后当事人的部分法律行为能力会受到限制。李德维认为,受辅佐宣告的人不得担任董事,所以现在不能开董事会。 廖继斌当场就把这里头的漏洞点穿了:申请和裁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法院受理申请,只是启动程序,什么结论都没有。从申请到最终裁定,中间有一整套审查和听证流程,可以通过,也可以驳回。在法院没有出具正式裁定之前,被申请人的法律身份没有任何变化。廖继斌当场发问:哪一条法律写着"一申请就等于裁定确定",你能说出来吗?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法律条文。李德维拿一个尚在审查中、结论未定的法律申请,来叫停董事会、推翻之前的决议,这两头都接不上。 廖继斌随后抛出了另一个让人意外的细节。他说,大家可以上网查台北市私立复兴实验高级中学(原复兴中小学)的公开资料——这所学校坐落在台北敦化南路与仁爱路口,是台北市区数一数二的黄金地段,资产规模相当可观。 现任董事长,是李德维的母亲李尹绪瑛,而李德维本人也在该校担任董事。 廖继斌随即提了个假设:如果哪天,复兴高中的其他董事跑去找媒体,说李德维的母亲被亲属向法院申请了辅助宣告,然后直接对外宣布她即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还叫停所有校务会议,请问李德维心里是什么感受? 这个问题的厉害之处不在语气,而在于它揭示了一件很现实的事:同一套标准,用在不同人身上,效果居然可以差这么多。你拿来处置别人的那把尺,量到自己头上,还量得下去吗? 整件事梳理下来,有两点值得关注。 一个是程序的问题。集体决策机制一旦可以被个别成员单方面替代,这个组织往后的任何决定都会有人质疑它的正当性。规矩是大家定的,绕开的人是谁,大家都看得见。 另一个是法律边界的问题。辅助宣告本身是正当的法律制度,保护有需要的人,这没问题。但申请阶段的状态根本不能用来叫停董事会、推翻决议,这是借用法律制度的外壳,跑在司法程序的前面,两者不是一回事。 萧旭岑案会有后续,马英九的董事长资格争议或许还会继续,但这场记者会最清楚地说明了一件事:在一个组织里,谁能抢先定义事实,往往比事实本身更具决定性。 廖继斌那句"有胆说负责任,那把报告拿出来啊",是在问一个最朴素的问题——你敢把全部真相摆出来,让大家自己判断吗? 官方信源:中评社 2026-05-25 马英九基金会召开记者会,廖继斌批评李德维擅自公布萧旭岑案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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