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55岁女子瘫痪在床,没贷过款,但银行说她2006年贷款5000元,现在让她还1.7万元,女子丈夫去银行澄清,可对方给了他一张字迹模糊的借据,身份证也对不上,但银行一口咬定是女子借的,女子讨说法无果,只好求助媒体,结局出人意料。 55岁的杨永珍瘫痪在床,一说起贷款的事,她痛哭流涕:银行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让我还钱,我根本没贷过款…… 事情说起来也离谱,杨大姐突然就接到了农商行下八支行的催款电话,说她2006年贷了5000块钱,连本带利滚到现在要还1.7万,要是不还就要起诉她。 杨大姐接到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自己一辈子没出过几次远门,瘫痪之后连床都下不了,怎么可能跑到银行去贷款? 因为杨永珍根本下不了床,只能让丈夫王大哥跑一趟银行问清楚。 王大哥坐车大约30公里赶到银行,跟工作人员把前因后果说清楚,还拿出了妻子的身份证佐证,说妻子瘫痪这么多年,根本不可能过来签字贷款,这个签名绝对是假的。 可银行工作人员就给他一张模糊得看不清的借据。 王大哥发现借据上的签名不对,连身份证号码都对不上,连名字都不是杨大姐签的,可不管他们怎么跟银行说,对方就是油盐不进,一口咬定钱就是她贷的,必须得还。 从那之后,催款电话就像催命符一样,三天两头打到家里,杨大姐本来身体就不好,这下更是天天提心吊胆,动不动就躲在家里掉眼泪,一家人连个安稳觉都睡不成,这件事就像一块千斤大石,足足压了他们五年。 走投无路之下,杨永珍只好联系媒体求助,她哭着说:“他们天天就想把我拖死!” 5月15号,记者跟着王大哥一起到了该银行支行,找到了行长王某核问这件事。 没想到行长一开口就说这是多大点事儿,没必要把记者叫过来。 面对记者的追问,他否认催债一事,含糊其辞说这是系统搞错了,是外包的第三方催收公司自己找错了同名的人,还把责任推给已经离职的催收人员,说那人精神有问题、想挣业绩才闹了这么大的乌龙。 记者问他,催收不可能不核对身份证号码啊,这么基础的流程怎么会错? 又问对方既然已经多次反映问题,为什么五年来都不更正,还一直对着一个贫困残疾人催债? 行长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只说那个真正的借款人已经去世了,这笔钱成了坏账,反正这笔贷款跟杨永珍没关系,不用管就行了。 他当场就答应给杨永珍更正信息,之后银行工作人员上门给杨永珍拍了照,由王大哥代办了手续,这场持续五年的无妄之灾,总算告一段落。 而对于此事,杨大姐也报了警。 有人说,所以还是记者管用,再说就这么奇怪,别人捡个身份证可以贷款,自己手续齐全拿身份证,不一定可以贷到。 这件事里银行本身存在两层过错: 第一层是,贷款审核环节的失职——当年发放贷款时,连贷款人身份都没有核对清楚,才错把同名他人的贷款记到瘫痪的杨永珍头上; 第二层是,出错后的不作为——杨永珍和丈夫多次上门反映情况,明确拿出了身份证不符、本人瘫痪无法到店签字的证据,银行却5年都不更正错误,还持续让催收打电话骚扰,已经实实在在侵害了杨永珍的正常生活权益。 《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最终调查发现,这笔贷款是银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冒用身份制造的坏账,那么相关责任人已经涉嫌贷款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