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浙江杭州,50岁大姐查出子宫癌后,立马做了手术,谁知,医院迟迟压着病理报

辨案析历 2026-05-22 12:52:19

离大谱!浙江杭州,50岁大姐查出子宫癌后,立马做了手术,谁知,医院迟迟压着病理报告不公示,她几番追问才要到,结果发现,竟然将Ⅲ期癌症错判成轻症Ⅰ期。这个误诊差点耽误救命治疗,她赶紧住院,医生极力推销她用15万天价进口要,说是救命特效药。大姐东拼西凑花钱用了用,谁知竟出现了致命的副作用。为了保命,她赶紧辗转到上海就医,谁知,专家说这根本不适合她,赶紧叫停。花了这么多钱,还遭了天大的罪,大姐憋屈极了,将医院告上法庭,谁知,背后的真相让人毛骨悚然。 50岁的金大姐身体一直不好,2023年查出子宫内膜癌,做了手术,术后,医生表示,是Ⅰ期,病灶切了,不用化疗,回家休养就行。 可她心里一直有个疙瘩,术后报告正常一两周就该出来,结果一个多月都没拿到。 她跑了好几趟去问医生,医生每次都有些不耐烦,说没大事,别老来问了,有事医院会打电话。 金大姐只好回家等,医院一直没来电话,她就慢慢放心了。 后来,她又去杭州,想着来都来了,去查查病理报告,万万没想到,到医院一查,她脸色都变了,竟然是子宫癌Ⅲ期。 Ⅰ期和Ⅲ期完全两码事,Ⅰ期癌细胞没出子宫,手术就行,Ⅲ期已经扩散了,得赶紧放化疗。 她后怕得不行,要不是自己追着要报告,错过了治疗期,她恐怕就没命了。 顾不上追究误诊,她赶紧住院化疗,化疗期间,医生推荐一款进口抗癌药,说跟化疗一起用效果好,但自费要15万。 金大姐实在支撑不了这么高的费用,拒绝了。 结果医生打电话给她丈夫,说她癌细胞大面积扩散,让劝她用“救命药”。女儿知道后哭劝她,金大姐心一软,就同意了。 医生介绍一个医药代表对接买药。可第一次注射这个药后,金大姐开始全身发冷、剧烈干咳。 她以为是正常反应,忍忍就过去了,谁知出院后越来越厉害,腿上起白斑。 六月的天,她冷得裹棉被,咳得弓成虾米,紧急入院,竟然查出肺炎、贫血、低钾血症,医生说很危险,摔一跤都能要命。 治了近十天好转,21天后下一个化疗周期,同样的药一打,同样的症状又来了。 无奈之下,她赶紧到上海去看,专家一看,明确表示这药不适合她,赶紧停。 金大姐停了药,立竿见影,发冷、肺炎、低钾再也没犯过,身体明显好转。 花了那么多钱,遭了天大的罪,她越想越憋屈,2025年,她将第一家医院起诉。 司法鉴定确认,医院凭手术医生印象就定Ⅰ期缺依据,病理报告延迟,化疗也延迟。 可她还搞不清一件事:这药到底适不适用自己?她打电话给药厂,对方说这药在国内没获批治疗子宫癌。 她大吃一惊,投诉到卫健部门。调查时发现更离谱的事,买药和申请赠药的资料里,她的病变成了“肺癌”,还盖着医院公章。 子宫癌怎么变肺癌了?金大姐想不通。 没过多久,那个医药代表自己找上门,承认是他假造了病历,说是为了帮她申请免费赠药,求她别告到公安局,愿意个人赔几万块私了。 金大姐拒绝了,她觉得这事跟医院、医生脱不了关系。 卫健部门回复:问过医师,都说没见过假病历,医院电子病历没发现篡改,没法认定造假。 至于开药是否违规,虽然药没获批治子宫癌,但医生在特殊情况下、患者知情同意后可以超说明书用药,目前,证据看不出违规。 这种说法,金大姐实在不认可,现在,她夏天都不敢吹空调,一吹就咳,要是没停药,把两年疗程打完,她都不敢想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 这几年她到处投诉,打官司,坚持为自己讨个说法。目前,食药监部门已介入调查,卫健部门表示会组织调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的,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金大姐明明是子宫癌Ⅲ期,医院一开始误判成Ⅰ期,病理报告还拖了一个多月,耽误了最佳化疗时间,这已经是明显的诊疗过错。 更严重的是,医生推荐的15万抗癌药,当时根本没获批用于子宫癌,却没把风险说清楚。 金大姐用药后出现严重肺炎、低钾血症,医生明明看到不良反应,却一直不叫停,这属于违规用药、未尽到安全监护义务。 此外,病历被改成肺癌、还盖了医院公章,按法律直接推定医院有责任,不能光说“没电子病历篡改痕迹”就撇清关系。 医药代表主动承认是他伪造肺癌病历,目的是申请赠药,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伪造医疗文书、甚至骗取医保的违法。 金大姐可以继续走民事索赔,也能坚持向公安、卫健部门举报,追究相关人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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