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的课间时分,42岁的英语教师宋女士刚在六年级某班上完课,坐在讲台上批改作业。在安阳实验小学工作了17年,宋女士对每个学生的脾气秉性都烂熟于心,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课间,会成为她人生的分水岭。 就在她埋头批改作业时,教室里一男一女两名学生发生了冲突。宋女士出于教师的本能,立刻放下手中的笔上前拉架。她以为这不过是孩子间一时斗气,拉开说两句就没事了。没想到,两人从教室吵到走廊,又从走廊吵回教室,先后三次争执,愈演愈烈。宋女士出去安慰了男生,并没有批评女生,便返回了教室。 随后,两人再次打斗并摔门。女生回到座位上后,宋女士走上前,耐心地对她说了句“打架解决不了问题”。谁能想到,这句再平常不过的劝解,竟像火星子溅进了火药桶。女生情绪瞬间失控,站起来就打了宋女士的手。宋女士当时震惊地说了句:“你还敢打老师啊?”女孩嘴里嘟囔着“就打”,还要再扑上来,宋女士只得将她按到桌上,看女孩不再反抗才松手。 宋女士转身准备往讲台走,一名男老师已经抱住了再次冲向她的女生。待女生情绪平复,男老师才松手离开。此刻,那个个子不高的女生就站在宋女士右手边,双手背在身后,不吵不闹地看着她。 宋女士以为一切终于归于平静了。 可她根本不知道,女生背在身后的双手里,攥着一把金属镊子。就在宋女士毫无防备的瞬间,女生猛地扬起手朝她的右眼狠狠挥来。宋女士当场感觉眼眶里有东西往外流,用手一摸,满手的鲜血。 送到医院检查后,医生的话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被拳头打伤的,而是被异物直接穿入眼球,导致眼球破裂。宋女士当天就接受了急诊手术。 病历上的诊断,每一个字都扎眼:右眼眼球破裂伤、右眼前房积血、右眼眼睑裂伤、右眼创伤性玻璃体嵌顿、右眼继发性青光眼、右眼外伤性玻璃体积血。这一长串医学名词背后,是一位教师右眼的彻底沦陷。 2026年1月7日当天,宋女士做了右眼眼球破裂修补术。1月22日,又做了第二次手术——右眼后入路玻璃体切除术、视网膜光凝术、前房冲洗术。然而这不是终点,她还将面临第三次手术。 直到事发当晚,宋女士才从同事口中得知,女生袭击她用的不是拳头,而是一把金属镊子。她向瑞安市公安局安阳派出所报了警。如果说身体的剧痛可以靠意志扛,那精神上的摧残才是真正把人逼入绝境的。随着身体一点点康复,另一种痛苦悄无声息地吞噬着她。宋女士被医院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和焦虑状态。她害怕睡觉,因为一闭眼就会反复梦到被伤害的场景。 经过法医鉴定,宋女士的伤情被认定为轻伤二级。然而警方处理结果的到来,比她的手术刀口愈合还要慢得多。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由于涉事女生出生于2014年,未满14周岁,警方认定该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但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不处罚,就意味着免除。不仅是刑事责任,连行政处罚都没有。这还不算完。落款时间为2月11日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宋女士直到5月18日下午才拿到手,足足延迟了三个多月,且警方并未及时告知她有重新鉴定的权利,导致她险些错过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时限。 这份迟到了三个月的通知书,像一个沉重的句号,压得人喘不过气。 宋女士接受采访时说,这件事对她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在要求妥善解决的过程中,她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对方家长在第一次调解后就不再理会她了。她希望按规定对涉事女生给予相应处分,并启动专门矫治学校的程序。但目前,她已经不适宜待在原学校和教学一线,她申请调离教学岗位。 今年3月27日,人社部门认定了宋女士所受伤害为工伤。5月19日,校方发布情况说明,表示已对涉事学生做出处理,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伤残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组织双方调解。涉事学生家长则多次表达歉意,称从未推卸过身为家长的责任,会承担相应责任。 可宋老师受到的伤害却无法挽回,宋老师说,她17年的青春都倾注在这所学校,她爱每一个孩子。可如今,噩梦醒来,她对那个站了十几年的讲台,只剩恐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