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起来,我老公娶我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我有一次去他家,他父母在外地,我去给他做饭,我做饭比他做得好得多,至少比单位食堂好吃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天出了意外,食材竟然是我自己,我切玉米,玉米一滚,菜刀直接削了左手中指两粒米那么大的一块肉和半个指甲盖
当时是感觉不到痛的,因为肾上腺素飙升拉爆了,但我踏马晕血啊啊啊啊!
整个厨房菜板地板全是血跟个凶案现场一样,我赶忙喊我老公(那时候还是男友)过来,我说我晕血,可能很快就要晕了,你多拿点纸给我堵伤口,不然你沙发铁定要脏
他给我手上包了半包纸,我坐沙发上一点点没意识了
等我醒来,我人跪地上,沙发垫也红了,他呢?他在帮我找我切下来的那块肉
最后带去医院,他同事说这肉多半不行了,不用缝,自己长
然后开始清创,不痛,麻的,肾上腺素还在管用
最痛苦的是换药,得撕开纱布,十指连心啊,我都没哭愣是蚌着等医生换完药,过了一个月,换药才不痛的
我老公只要不上班就陪我换药
本来那会儿我卵巢巧克力囊肿才剥离,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孩子,但他坚定地选择了我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爱这东西是双向奔赴的,不是一方索取
我后来问老公,你为啥娶我
他说,当我给他做饭削了自己手还不哭不闹不抱怨的时候,他就决定是我了
这也是为什么后面两人能和平开心相处的原因,他知道回馈我,我也知道不能一味让他付出
ps:这里面最好笑的事情是,由于左手中指包扎得有个胡萝卜大,所以开车通勤的时候,我左手中指🖕都是竖着放在方向盘上的,向每一个来车方向的司机无差别地送上我竖起来的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