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犯罪成为赚钱的资历】 电影《监狱里来的妈妈》没有上映就遭到社会抨击,根本原因是冲击了社会基本价值观,挑战了中国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社会上这种反应是非常正常的,而且这应该成为一个标准,此后这样的题材不能过审。 我们从不反对改过自新的人回归日常,也愿意给真心悔改的人从头来过的机会,但犯错的经历绝对不能被包装成人生履历,更不该被当成博取热度、赚取收益的筹码。影片刻意弱化事件本身带来的伤害,片面渲染当事人服刑期间的经历,刻意塑造悲情人设,模糊了行为本身带来的恶果。 要知道伤害他人的行为,毁掉的是多个家庭的幸福,也给社会留下负面影响。通篇看不到反思与愧疚,反而把过往经历当作亮点宣传,这样的导向本身就存在极大问题。一旦这类叙事被默许,很容易混淆大众的是非观念。真正的包容是接纳悔改之人安稳度日,绝非吹捧过往过错牟利,不知道大家又是如何看待这类影视创作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