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朱永超被母亲从湖南省衡山县接到佛山。2007年7月17日下午谢某告诉母亲,晚上他来还钱(之前借了父母三千元),到了晚上九点多谢某骑着摩托车过来,叫母亲跟他去银行取,朱永超看到母亲要出门就要跟着去,朱某车着母子俩走到佛山市石肯大桥旁(当时没有路灯)就停下车把母亲摧下摩托车,并用铁棍把母亲打到水里后骑着摩托车走了。母亲被好心人发现并报J了,警C在三个月后在安徽抓到谢某,但他没有说孩子怎么安置的。 朱永超:男,2002年12月17日出生,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在衡山县生活。父母在佛山打工,一年跟父母一起的时间不多。寻亲 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