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发生的两个消费者胡搅蛮缠的案例,共同点是都是吃奢侈品,一个高价榴莲,一个天价皮皮虾。为什么一个拘留,另一个还没被立案?看起来好像是因为吃榴莲的拿到退款了,构成诈骗。吃皮皮虾的没拿到退款,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皮皮虾店老板去世了。 山东女子网购榴莲吃完后谎称发霉变质仅退款,河南商家往返两趟取证,证实吃完了,没有霉变,女子被拘留,创造了全国第一个因为虚构事实仅退款被拘留的案例。 湖南女子去三亚旅游吃天价进口皮皮虾,四只一千多,店家有26个摄像头拍下了交易全过程:首先是明码标价,其次店家称完后告知了总价,还询问是要不要退一些,她退了一份生蚝。 结果吃完后在小红书抱怨被宰了,让大家“避雷”,导致店主被网暴。市监局还启动了先行赔付程序冻结了店家资金,店主遭受打击后去世了,有说法是这个先行赔付冻结的店家资金仅仅是先冻结,不会直接给顾客。之后市监局确认店家合法合规没有问题,女子看到事情闹大删号跑路,再不回应,到现在还没有司法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