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了一下。 六年,三十多万,一个已婚主管给一个已婚陪酒女的。 这哪是偷情,这是在养个副业啊。 结果呢? 原配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钱,吐出来一大半。 最骚的操作是,这陪酒女回头还去告这男的,说你得赔我……赔啥?赔青春损失费吗?法院都看笑了,说你证据呢? KTV这地方,水是真的深。 有的人以为花了点钱就是爷,消费完,跟陪酒的姑娘出去吃个夜宵,就觉得人家是出来卖的。 脑子一热,直接把人往宾馆拖,强行办事。 最后把自己送进去蹲两年半,你说冤不冤?活该。 说白了。 别把逢场作戏当真爱,也别把陪酒的姑娘当成你可以随便定价的商品。 灯红酒绿下面,都是生意,也都是陷阱。
我算了一下。 六年,三十多万,一个已婚主管给一个已婚陪酒女的。 这哪是偷情,这是
阿亮笑谈趣事
2026-05-09 04: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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