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冤枉的,这饭我不吃!”1955 年,山东一死刑犯在执行枪决前,一直大喊自己冤枉,就连 “杀头饭” 都不吃,而当行刑长察觉异常,将案件发回重审之后,却发现事情根本就没有那么简单...... 这个死刑犯名叫安乐三,是山东省胶县马店镇安乐村村民。安乐三 1924 年出生,父母早逝,自幼缺乏管教,少年时期便游手好闲,靠着小偷小摸度日,在周边村庄名声极差。 1943 年日军占领胶县期间,安乐三主动投靠伪胶县马店镇维持会会长张鸿飞,成为伪维持会乡丁,后续又加入伪军驻胶县警备队,借着日伪势力在周边村庄欺压百姓,抢夺村民耕地与财物。 1945 年日本投降后,胶县被八路军解放,胶县抗日民主政府清算汉奸伪军罪行,根据村民举报逮捕安乐三,认定安乐三犯汉奸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这是安乐三第一次入狱。 1946 年国民党军队占领胶县,监狱管理陷入混乱,安乐三趁机越狱逃出,越狱后的安乐三非但没有收敛,反而纠结闲散人员在周边村庄实施偷窃、敲诈,1947 年安乐三因偷窃邻村村民的耕由被当场抓获,扭送至国民党胶县县政府,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这是安乐三第二次入狱。 1948 年胶县第二次解放,安乐三刑满释放回到安乐村,依旧游手好闲,在村内口碑极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1951 年全国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安乐村同步启动耕地重新分配工作,安乐三此前霸占的耕地被全部收回,重新分配给村内无地村民,安乐三对此心怀不满,与分到耕地的村民安乐福、安乐贵发生多次激烈冲突,双方结下了很深的仇怨。 1952 年安乐福的母亲因肺痨病重离世,1953 年安乐贵的妻子因产后并发症离世,两户人家将丧亲之痛全部归咎于安乐三。 1954 年全国开展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安乐福、安乐贵联合村内与安乐三有过节的村民,向胶县公安局报案,指控安乐三犯下两条人命命案,还联名写下举报信,把安乐三过往的邻里口角纠纷,夸大成暴力伤人的重罪。 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李树森,看到安乐三有汉奸前科和两次入狱记录,先入为主认定安乐三是罪大恶极的恶霸,未对报案证据进行详细核实,也没有走访其他村民核查真相,仅凭安乐福、安乐贵的口供和村民联名举报信,就认定了安乐三的杀人罪行。 1954 年 10 月,胶县公安局正式逮捕安乐三,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告知安乐三,只要主动认罪、态度良好,就可以从轻处罚,最多判几年有期徒刑就能出狱。 没读过书、不懂法律的安乐三,加上两次入狱的经历心生恐惧,便按照办案人员的引导,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承认了所有被指控的罪行。 1955 年 3 月,胶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安乐三犯故意杀人罪、反革命恶霸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却始终未依法将判决书送达给安乐三本人。 直到被押赴刑场的这一天,安乐三才得知自己被判处了死刑,面对眼前的杀头饭,安乐三情绪激动掀翻了餐桌,持续大喊自己冤枉。 负责监督行刑的胶县法院行刑长刘明智,注意到安乐三见到在场的老舅时情绪异常激动,甚至在刑场上对着老舅承诺,死后一定要为自己翻案,刘明智当即上前询问安乐三喊冤的缘由。 安乐三哭着解释,自己以为认罪可以减轻刑罚,没想到会被判死刑,更从未收到过法院的判决书。 刘明智当即决定暂停死刑执行,将案件发回法院重新审理,没人能预料到,这起看似铁证如山的死刑案,背后竟藏着层层被掩盖的真相,更没人能想到,这起案件会在后续的数十年里,成为中国司法史上极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