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究竟是“算”还是“报”——评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签署《信息交换协同应用合作备忘录》。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信息交换协同应用合作备忘录》 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在京签署《信息交换协同应用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拓展双方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两部门信息互通、业务互联、优势互补,以部门协同共治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大局。 对此,有网络舆论认为,今后统计数据造假将更难了。 统计数据直接服务于国家宏观决策,也为微观经济活动提供决策参考,因此,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些年统计数据造假屡见媒体,站在基层视角,统计数据上报是基层十分敏感的一项基础工作之一。但上报的数据并非被上级统计部门直接采用,上级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与下级上报的统计数据之和并不吻合。因此,就有统计数据“算”“报”之区分。 所谓统计数据之“算”,就是上级统计部门依据各地税收、用电量、用气量等各项指标,结合其自身的样本点数据,运用多种科学方法,计算出各项统计数据。 所谓统计数据之“报”,就是由下级统计部门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各方面统计数据,作为衡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数据融合应用的创新场景,着力挖掘和释放数据潜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的新时代背景下,统计数据通过科学计算是完全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