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记过仍高升 费高云落马:容错不是纵容 自省方得始终 组织的容错,是改过之机,绝非妄为之本。 曾被记过依然高飞,本以为他恪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初心,知敬畏、守底线。 终究是初心蒙尘,戒心尽失,在仕途攀升中踏破纪法红线,落得被查结局。 费高云,1971年8月生,江苏淮安人,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1993年8月参加工作,自乡镇基层团委岗位起步。 早年历任邗江县施桥镇团委副书记、书记,镇党政办副主任,共青团邗江县委书记。 此后履职仪征,依次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2011年调至南通,相继担任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启东市委书记。 2013年赴常州任职,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4年1月,当选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2月,任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年1月,升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跻身副省级干部序列。 2019年11月,因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被国家监委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一纸处分,是组织的严肃警示,亦是履职律己的硬性提醒。 此番警示或未入本心,仕途依旧推进。 2021年1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随后转任江苏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22年12月,跨省履新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3年1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2025年4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从基层岗位到省级核心,职位渐高,权责愈重,敬畏之心本应愈浓。 他却淡忘处分之戒,放松自我约束,背离为官初心。 2026年5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费高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容错有界,纵容无底;记过在身,警醒在心。 政务记过,不是仕途过往的淡痕,是终身高悬的纪法戒尺。 明星干部的光环,挡不住纪法的审视;一路平稳的仕途,抵不过底线的崩塌。 公权不私用,纪法不逾越,自省不松懈,方可行稳致远。 全面从严治党无禁区、无例外,违纪必查,失责必究。 为官者,常怀敬畏,常思己过,才是立身之本。 声明:本文素材均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权威发布,个人观点仅作反腐警示分享,不构成任何建议,转载请注明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