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3月29日,国民政府颁发给董必武的“特派状”,是他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的官方凭证。 董必武1886年3月5日出生在湖北黄安县一个普通家庭,早年读私塾,1903年考取秀才。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同盟会,在武昌军政府做事。1914年去日本读法律,同时加入中华革命党。 1915年回国搞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坐牢,出狱后继续坚持。1919年他在上海参与五四运动,后来回武汉办武汉中学,当国文教员。 1920年跟陈潭秋等人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作为湖北代表去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党的创始人之一。会后他在湖北建党组织,当过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湖北省委委员。 1928年去苏联学习,1932年回中央苏区,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等职。1934年参加长征,1935年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到重庆当国民参政会中共参政员,做统一战线工作。 1945年初,雅尔塔会议定下4月25日在旧金山开联合国制宪会议,中国共产党提出代表团要有共产党和民盟的人参加。经过反复交涉,国民党政府3月26日宣布十人代表团名单,董必武作为解放区代表入选。 3月29日国民政府发给他的特派状写明特派董必武为中华民国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编号派字第十八号,由蒋中正和宋子文签字盖印。这份文件确认了他以共产党代表身份出席的合法资格,成为中共首次公开参与国际多边事务的关键凭证。 代表团名单里有宋子文、顾维钧、王宠惠、魏道明、胡适、吴贻芳、李璜、张君劢、董必武、胡霖十个人,董必武带章汉夫、陈家康随行。 4月12日他从重庆坐军用飞机出发,途经印度加尔各答转机,4月21日到纽约,之后去旧金山。会议4月25日开幕,他参加第三委员会等工作,讨论联合国机构设置和议事程序,还在托管领土问题上主张被托管地区逐步实现独立自由,维护了相关国家利益。 中国代表团整体以国家利益为重,董必武全程配合,提出建设性意见,很多内容被写入联合国宪章。这次会议持续两个多月,6月25日通过宪章,6月26日在旧金山退伍军人纪念堂签字。 中国代表团第一个签字,董必武用毛笔在五种文本上签下名字,标志中共代表正式登上国际舞台。签字后他在美国停留近七个月,在纽约等地接触各界人士和华侨,介绍中国抗日情况和解放区建设,扩大影响。1945年11月26日他完成任务回重庆。 解放战争时期,董必武在华北搞财经和党务工作,当过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新中国成立后,他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1959年起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后来代理主席职务。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联合国秘书长专门发唁电,提到他作为联合国宪章签署者之一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