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银行的“无赖”就在于:求着你存钱,钱丢了就翻脸不认人了!这种甩锅逻辑就是赤裸裸的将“无耻”二字写在脸上——你能奈我何?! 近日,吉林农商银行发生一起储户存款被员工赵某丽非法转走的案件,涉及金额高达1800万元,其中一名储户损失的金额就高达1000万元,另一名为800万元。 吉林农商银行的态度是以“等待司法结论”为由拒绝兑付! 本来是你吉林农商银行未核实储户本人身份,内控严重失职造成的问题——赵某丽伪造储户签字,一人完成挂失、补卡、赎回到账等全流程——为何能推脱到“等待司法结论”,这不是尊重法律,而是将商业信用的底裤彻底踩在脚底,露出不堪的丑恶。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条、第29条,银行负有保障存款本金及利息支付的法定义务。律师建议,银行不能以“等待司法结论”为由拒绝兑付,因为储户与银行之间是独立的储蓄合同关系,银行员工犯罪属于银行内部管理问题,与储户无关——现在,能够挽救吉林农商银行信誉的是银行先行赔付储户!这才是正常、正确的做法! 然而,正常的做法在现实中就不正常了! 国内类似的事件不是一起了! 1.邮储银行“243万行长挪用案”——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全额赔偿,判决理由是行长行为属于职务行为,银行未尽到监管义务。 2.工行“2.5亿存款案”——法院认定银行存在重大管理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即使主犯被判刑,储户仍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3.国有大行“35万被员工转走案”——法院明确判决银行全额赔偿,判决理由是银行存在管理过错。 这些判决很能说明问题,明明是银行自己的错,银行内部管理的问题,偏偏要耍赖逃避责任!非要打官司让法律给个说法——这也是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的表现,应该严惩、重罚! 最新消息,吉林农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对此事件高度重视,正全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同时特别强调,将严格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不等待司法结论,依法合规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这就是知道丢人了,赶紧把底裤拉起来,要止损了! 所以,国内银行的形象不好,是有原因的!好像全世界的银行形象都不咋的! 大家说呢? 存款被转走 储户存单 银行乱作为 储户避坑 储户取钱纠纷 取钱被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