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吃个早餐,竟然被开除了?!最近深圳有位打工人,就因这件小事跟公司“杠”上了。
入职刚满一年的张某,在单位吃早餐时和老板发生争执,随后一条微信通知他“不用再来上班”。他当即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结清工资并支付赔偿。沟通无果,张某果断找到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员明确指出:公司单方解雇有严格限制,必须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才行。光凭上班吃早餐,远达不到“严重违规”的程度。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8000余元,争议一次性了结。
这事给所有用人单位提了个醒: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公示到位,不是老板一句话就能让员工走人!也给广大打工人们撑了腰——遇上不合理的辞退,别默默认栽,法律有武器帮你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