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准备约会婚外的女子,两个人先在家里亲密了一番,完事后又一起去办理了业

黄皓沙漠 2026-04-28 10:14:25

安徽,一男子准备约会婚外的女子,两个人先在家里亲密了一番,完事后又一起去办理了业务。到晚上的时候,男子又直接留宿在女子家中,家里同住的还有女子的儿子。男子洗完澡后,开始感觉有双腿发抖、浑身颤抖等情况,女子询问是否要去医院,男子表示最近感冒了,可能是后遗症吧。之后二人就共同入睡,没想到男子直接就没能醒过来。 说实话,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心里五味杂陈。这个男子姓陈,就叫他老陈吧。老陈跟妻子结婚二十多年,孩子都上大学了。两个人早就没了什么感情,在家里各吃各的饭,各睡各的觉,连吵架都懒得了。这种日子过久了,人就像泡在温水里的青蛙,不舒服吧,也还能忍;想跳出去吧,又没那么大的勇气。老陈选择了一种挺常见也挺糊涂的出路——在外面找个“知冷知热”的人。 那天跟老陈约会的女子姓刘,离异带着儿子生活。两个人腻歪完还一起去办了业务,说得直白点,这都是正事儿夹杂着私情,日子过得跟谍战片似的。到了晚上,老陈大大方方留宿在刘女士家里,丝毫没顾及人家儿子就在同一个屋檐下。洗完澡出来,他开始双腿发抖、浑身打颤,刘女士问他要不要去医院,他说感冒后遗症,睡一觉就好。您说这事儿,一个大活人身体都抖成那样了,愣是没当回事。是因为偷情的尴尬让他不好意思去医院,还是心存侥幸?这个答案,只能跟着老陈一起带进棺材了。 第二天早上,刘女士发现老陈怎么都叫不醒,身体都凉了。经鉴定,老陈本身就有心脑血管方面的隐患,加上当天的剧烈活动、洗澡的水温刺激,多重因素叠加导致猝死。老陈的妻子得知消息后,第一反应不是悲痛,而是愤怒。她认定刘女士对老陈的死负有责任,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三十多万。法院最后判决刘女士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理由是她作为同住人,在老陈出现明显身体异常时没有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这个案子让我想到一个挺扎心的事实:很多中年人的婚姻早就死了,可他们宁愿在外面偷偷摸摸找点刺激,也不愿意正儿八经离婚。为什么?说白了,离婚要分财产,要撕破脸,要面对亲戚朋友的闲言碎语,太麻烦了。而搞婚外情呢,成本低、风险高,但架不住刺激啊。老陈用自己的命给所有在婚外情边缘试探的人提了个醒:你永远不知道身体的极限在哪,也不知道命运什么时候会跟你清算。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信息来源:综合安徽当地法院判例及媒体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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