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一男子1岁的儿子被呛窒息,他给120打电话,可21分钟后,医院才派出救

智胜盐究员 2026-04-27 08:20:14

湖南湘西,一男子1岁的儿子被呛窒息,他给120打电话,可21分钟后,医院才派出救护车,男子急得多次催促,接线员还谎称救护车在路上,他家离医院只有3公里,如果立马派车,几分钟就到,男子看儿子情况危急,实在不敢等了,骑着摩托车把儿子送到医院,可儿子 延误抢救身亡,男子怒了,让医院必须给一个说法。 据4月26日新民晚报报道,湖南湘西有个当爹的,遇上了这辈子最糟心的事。 他1岁大的娃吃东西呛着了,喘不上气,男子也不懂海姆立克急救法,只知道抓耳挠腮,手足无措。 眼看儿子就不行了,他赶紧打120求救,那时候是下午6点34分。 他家离当地人民医院才3公里,正常开车几分钟就到。 他满以为救护车很快就能来,可左等右等,车影子都没见着。 中间,他急得每隔一会儿就打医院电话催,前前后后打了好多次,每次接线的都说救护车已经在路上了,让他再等等。 就这么耗到6点55分,20多分钟过去了,娃的脸色越来越差,他实在不敢再等,骑上摩托车就往医院冲。 赶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多,从打第一个120电话算起,过去了快半小时。 可就算拼了命赶路,还是没留住娃。经过医院抢救,孩子还是没救回来,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碎了。 男子悲痛欲绝,孩子那么小,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在懵懂无知的年纪,却不幸夭折,他除了自责,还有愤怒。 后来,他把这事发到网上,还晒出了通话记录截图,从6点36分到6点55分,一串打给医院的记录,看得人揪心。 在男子看来,如果医院接到电话就派车,他儿子不可能出事,如果医院无法立马派车,就应该直言相告,他也不傻等了,骑摩托车送儿子去医院,也不可能耽误,毕竟是人命关天。 可医院既不派车,也不实话实说,在他不断催促下,接线员竟然撒谎说车在路上,一直在骗他。 要是早知道车根本没发,他说不定能更早自己送娃去医院,说不定结果就不一样了。 男子要求医院必须给自己一个书面答复,给自己一个说法,他要为儿子讨回公道。 这事传开后,记者去问医院,医院办公室的人说正在处理,等弄完了会给书面答复。 记者又打给相关部门,那边说管投诉的人外出开会了,暂时没法回应。 到4月24号的时候,当地相关部门说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一步步核实处理这事。 好好的孩子没了,当爹的就想要个说法。 谁都知道,抢救呛窒息的娃,每一秒都金贵,可偏偏在最该争分夺秒的时候,救护车没及时来,还被蒙在鼓里等。 这事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调度乱了套,还是有人责任心没跟上,总得给孩子和家长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一岁娃呛窒息,那是跟死神抢时间,可120这边不仅慢半拍,还拿假话糊弄人,换谁都得崩溃。 3公里的路,正常几分钟能到,结果硬生生等了20多分钟,接线员的一句“在路上”,把家长的希望拖成了绝望。 医院的急救通道是救命的,不是用来敷衍人的,这事不管是调度失误还是责任心缺失,都得给家长一个实打实的交代,毕竟没了的是一条鲜活的小生命。 《医师法》第27条规定,医师应当尽职尽责,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院接线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没及时调度救护车,还虚构出车信息,没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存在明显过错。 如果调查确认该行为和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院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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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2xxx25

用户12xxx25

4
2026-04-27 10:22

3公里路程一岁娃,往后背一背,一点不耽误,自己去单程,叫救户车双程,而且救护车并不是只为你一家服务的!自己无知,赖天赖地!现在的人都被自媒体带坏了,天下人都必须服从自己,都必须顺应自己意愿必须要别人做到!做不好就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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