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新疆昌吉,男子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后方一辆大巴超车时,按了一声喇叭。

洲金讲坛 2026-04-26 15:00:13

想钱想疯了!新疆昌吉,男子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后方一辆大巴超车时,按了一声喇叭。   男子觉得这喇叭声特别尖锐刺耳,震得他耳朵钻心的疼,随后将大巴方告上法庭索赔12万。   这起全网热议的奇葩维权案,最终经昌吉州中院二审审理,给出了明确终审结果。   法院最终全盘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起诉男子自行承担。   很多网友看完判决直呼公道,只因这场索赔,从头到尾都缺少最核心的法律依据。   大众普遍误以为,只要身体出现不适,且事发存在关联,就可以向对方追责索赔。   但在民事侵权案件中,主观感受不能定罪,完整客观的证据链才是维权的核心。   梳理整起事件细节可以发现,这场纠纷的起因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道路超车。   事发当天,涉事大巴司机正常驾车行驶,准备从右侧合规超越前方小型车辆。   按照日常安全驾驶习惯,司机短促鸣笛一秒,用以提醒前车注意后方来车。   全程鸣笛时间极短,不存在长时间鸣笛、违规鸣笛、恶意扰民等违章行为。   前车驾驶员申某当时车窗半开,相对密闭的车厢让喇叭回声显得格外响亮。   申某当场出现耳部刺痛、发闷耳鸣的不适感,短时间内没有自行缓解。   为了保留维权凭证,申某第一时间报警备案,第二天前往医院做系统检查。   医院检查后出具诊断报告,确诊为爆震性聋伴随持续性神经性耳鸣。   后续申某多次就医复查、用药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共计五千余元。   结合自身出现的听力不适症状,申某认定伤情完全由大巴鸣笛直接造成。   他认为此次损伤留下永久性耳鸣后遗症,严重影响日常工作与生活状态。   据此,申某向大巴所属运输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合计索赔12万元各类损失。   面对突如其来的高额索赔,大巴司机与所属公司均表示难以理解且极度委屈。   司机坦言,自己仅合规一秒短鸣,是保障通行安全的常规操作并无过错。   一秒的喇叭声响,根本不足以造成永久性听力损伤,这般索赔实属无端追责。   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焦点清晰,集中在伤情与鸣笛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申某提交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缴费单据、行车视频作为全套佐证材料。   这些材料只能证明两个事实,事发时有鸣笛行为,以及他事后查出耳部伤情。   但案件审判最关键的核心证据,申某自始至终都无法有效提供。   他没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鸣笛分贝检测报告,无法证明声响超标足以伤人。   同时无权威司法鉴定文书,不能证实耳鸣耳聋是此次鸣笛直接导致的结果。   法院审理时明确提出,无法排除其他损伤听力的日常诱因与潜在可能性。   比如长期佩戴大音量耳机、日常接触环境噪音、耳部旧疾复发等因素。   法律判定侵权责任,讲究严谨闭环的证据链,杜绝主观猜测和事后推定。   仅凭个人体感和事后诊断,无法锁定唯一因果,自然无法判定对方侵权。   与此同时,法院核查驾驶记录确认,大巴司机超车鸣笛完全符合交通规范。   司机无任何违规操作,不存在主观过错,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二审法院最终驳回申某全部十二万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用两千八百六十二元,由原告申某自行全额承担。   这起案件也给普通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维权必须坚守事实与证据。   身体受损值得同情,但法律不会支持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索赔诉求。   目前,该案件二审判决已正式生效,双方均未申请再审,纠纷彻底终结。   涉事大巴司机早已回归正常工作,心态平稳,日常运营未受事件影响。   涉事运输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与相关行政处罚。   当事人申某自行承担所有诉讼开支,依旧在家休养调理耳部不适症状。   经过一段时间的对症治疗与静养,他的耳鸣症状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但其听力敏感、耳部发闷的后遗症尚未完全消退,仍在缓慢恢复中。   经历此次败诉,申某清楚了民事维权的举证规则,没有再提起任何诉讼。   这场看似荒唐的维权闹剧,也提醒所有人,有理有据才是合法维权的根本。 信源:超车时按了一声喇叭大巴司机被告上法庭 索赔12万-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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