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19岁男大学生为了省打车费,计划出行那天坐首班地铁赶去机场,结果他突然

运良说是非 2026-04-25 17:19:59

广东深圳,19岁男大学生为了省打车费,计划出行那天坐首班地铁赶去机场,结果他突然收到航空公司通知,航班要提前10分钟起飞,这下地铁坐不成了,小伙儿要求航空公司要不就免费退改签机票,要不就报销打车费,结果都被拒绝了,小伙决定较真到底,直接诉至法院,把航空公司告了。 作为一名经济尚未独立的大学生,小胡为了省点钱去呼和浩特旅游,特意购买了某航空公司的“PLUS权益卡”。 这张卡只需199元,就能在一年内兑换晚8点至早8点的机票。 于是,小胡锁定了4月3日早上7点40分从深圳宝安机场起飞的HU7731航班。 因为打车到机场太贵了,小胡就准备坐地铁过去。他查了查,首班地铁是早上6点,换乘后6点50分能抵达机场。 考虑到该航班提前38分钟截止值机,7点40分起飞意味着最晚7点02分就要办手续,坐地铁不仅能卡点赶到,还能省下从市区到机场30公里路程的百元打车费。 对学生党来说,这是性价比最高的方案。 然而,3月25号的一条短信打乱了所有计划。 航空公司单方面通知:因航司原因,起飞时间提前到7点30分。 这提前的10分钟,直接让小胡的地铁攻略化作泡影。他6点50分才到机场,根本来不及在7点02分前完成值机。 小胡立刻联系航司,要求按“非自愿变更”免费退改签,或者报销打车费、住宿费。 但客服回复:提前10分钟属于“正常航班调整”,不在免费退改范围内。 更让小胡气愤的是航司的双标。他查阅资料发现,航司2026年1月29日才生效的新版《运输总条件》里,确实规定了“航司原因导致提前超过15分钟”才免费退改。 但小胡买卡时用的是旧版规则,旧版并没有对提前起飞的时间设限。 且民航局明确规定,承运人原因导致的非自愿变更必须免费退改。 沟通无果后,小胡自掏腰包103.84元住进了机场附近的宾馆,勉强赶上了飞机。 事后,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调解失败,航司坚持认为“航班时刻仅供参考”,且小胡的情况不满足新版15分钟的阈值。 咽不下这口气的小胡,在4月20号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他没要大额赔偿,只索要那晚的103.84元住宿费。 在他看来,这不仅是一百块钱的事,更是要用法律手段,让航司为随意更改规则和霸道条款买单。 目前,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立案审核。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应当免费办理退票或者改签,不得收取费用。 只要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比如调整时刻导致乘客没法按原计划走,航司就必须免费给退票或改签,不能找借口收费。 在这个案子里,航司提前10分钟起飞属于“承运人原因”,直接导致小胡坐地铁赶飞机的计划泡汤,这就属于“非自愿变更”。 航司拿“提前10分钟不算啥”或者“新规只限提前15分钟”当借口拒绝免费改签,甚至不肯报销住宿费,明显违反了这条规定。 航班时刻是合同的一部分,航司单方面改动让乘客额外花钱,就得负责到底。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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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也许陌生

也许陌生

4
2026-04-26 05:33

不要嘲笑争取光的人

用户45xxx96

用户45xxx96

3
2026-04-2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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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

岁月如歌

3
2026-04-26 07:54

住一晚上还不如早上打车过去?而且机场附近酒店哪有这么便宜?

YのC 回复 04-26 08:28
有啊。昨天刚下飞机。就是小单间。湖南长沙。34一晚

佛渡有袁人

佛渡有袁人

3
2026-04-26 02:51

扯蛋文章

行者

行者

2
2026-04-26 00:41

看龟腚下的一行小字:解释权归谁[墨镜]

苍穹 回复 04-26 08:20
旧版没规定好

旭日东升

旭日东升

2026-04-26 08:29

住一晚上的费用可能真的会打不赢,它不能证明你必须住那里别无选择,反而是你当天叫出租车的费用比较合理。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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