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父母的房产还是建议在必要时候过户给子女。 最近我把名下

北漂老栾 2026-04-25 08:03:04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父母的房产还是建议在必要时候过户给子女。 最近我把名下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了,为此还写了两篇小作文。 今天是周末,闲下来再多说几句。 对于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网友不理解,住的好好的过什么户啊,也有的表示理解支持。 我国的房地产政策,从1990年前后几乎五年左右就会调整一次,每一次调整都是服务于国家大政策大方针。 我国房地产政策就一个特点,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即“复杂多变”。 复杂之一是房地产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大方针,需要的时候,开闸放水,各种利好铺天盖地。 不需要的时候,各种限制约束,应有尽有。 复杂之二是每一个省,甚至每一个市的房地产政策都会有很大不同。 假如你的房子不是纯商品房,比如公房,统建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等,那么相对应的政策就更复杂。 你想出售、想过户、想继承,接下来的流程能让你崩溃。 如果夫妻一方意外去世,那么属于去世一方的一半房产就是遗产,国家对于遗产继承在流程上还有严格要求,第一第二第三顺位继承人都在世的话,流程繁琐的恨不得能让你不要这套房子。 如果是中小城市,一套房产便宜的大概四五十万,实在不行就出租,对于是否过户到意愿可能没有那么强烈。 但是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一套房产二百万起步,稍微大一点位置好一点的就是五六百万元。 很多家庭的父母亲这一辈子也许就是这一套房产,因此在心理上就不想给儿女添麻烦,就想及早过户到子女名下,免得夜长梦多。 比如我过户的这套房子,性质是公房,虽然是大产权,可以自由上市买卖,但是出售的时候,必须到产权所属单位开具证明。 谁能知道过几年出售上市买卖政策会不会变化? 我这次经过买卖形式的过户,这套房子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了,以后再次出售就和原产权单位无关,只需要按照市场政策交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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