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一名退役武警因刑拘进入监室,第一天就遇上了狱霸,对方当着众人面连扇了退役武警5个耳光,小弟们随后一拥而上,对其进行殴打。退役武警忍无可忍,回击了一拳,结果直接导致“狱霸”一只眼睛失明。一审法院判决退役武警四年十个月有期徒刑,但二审法院对这起案件有了不同看法! 刚踏入监室的那一刻,侯有为就察觉到了空气中弥漫的不寻常气息,那种压抑感像厚重的乌云一样笼罩着整个空间,让他这个在军营里习惯了整齐有序环境的人感到格外不适。 监室里的气氛瞬间凝固,所有目光都齐刷刷地投向他这个新来者,其中一道眼神尤其锐利,像刀子一样刮在他脸上,那是来自监室里公认的“老大”薛强,一个在里面待了有些时日、靠着拳头和威慑力建立起“权威”的狱霸。 薛强并没有给侯有为适应的时间,他觉得这个穿着便服却依旧透着军人挺拔气质的新来者有些“不懂规矩”,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主动上前“打招呼”,这让他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战。他慢悠悠地从铺位上站起来,踱到侯有为面前,用一种带着戏谑和威胁的语气命令他自扇耳光,说是给新来的“立规矩”。 怒火中烧的他,抬手就朝着侯有为的脸上扇了过去,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清脆的耳光声在寂静的监室里回荡,每一下都像重锤一样敲在侯有为的心上,也敲碎了他最后一丝隐忍。 侯有为蜷缩在地上,身体承受着雨点般的击打,疼痛从四肢百骸传来,但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那份深入骨髓的屈辱。他想起了自己在部队里刻苦训练的日子,想起了执行任务时的英勇无畏,想起了身上曾经肩负的责任与荣耀,而现在,他却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被人肆意欺凌。 多年的武警训练让他的身体形成了本能反应,他猛地从地上弹起,右手握紧拳头,用尽全身力气朝着薛强挥了过去。这一拳凝聚了他所有的痛苦和愤怒,也带着军人特有的精准,不偏不倚地击中了薛强的左眼。 只听薛强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双手紧紧捂住眼睛,鲜血从他的指缝间不断涌出,他踉跄着后退几步,重重地摔在地上,原本嚣张跋扈的气焰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围的小弟们都惊呆了,他们从未见过有人敢这样反抗薛强,更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弱的退役武警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监室里的骚动很快引起了狱警的注意,他们迅速赶到现场,将双方控制住,并立即叫来医生对薛强进行救治。 他在遭受欺凌时,并没有选择向狱警求助,而是采取了极端的反击方式;最终导致了薛强左眼失明的严重后果。基于这些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侯有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他四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中包括之前因盗窃罪判处的十个月刑期。 这个判决结果让侯有为难以接受,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卫,是在遭受严重欺凌、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做出的无奈之举,不应该承担如此严重的刑事责任。他毫不犹豫地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够重新审视整个案件,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二审法官认为,侯有为在进入监室的第一天就遭到了薛强的恶意挑衅和暴力攻击,先是被连续扇了五个耳光,随后又遭到多名同监室人员的围殴,他的身体和精神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生命健康确实面临着现实的威胁。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侯有为有期徒刑两年,充分考虑了他遭受欺凌的背景和防卫过当的情节,做出了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 很多人认为,侯有为作为受害者,在遭受如此严重的欺凌时,反击是人之常情,一审判决过于严厉,没有充分考虑到当时的特殊情境;也有一些人认为,侯有为作为退役武警,确实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更高的控制能力,攻击要害部位导致对方失明,确实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 这起案件也成为了司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认定的一个典型案例,提醒人们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既要勇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注意把握好防卫的尺度,避免因为防卫过当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对于侯有为来说,这起事件无疑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从一名光荣的武警战士,到因盗窃入狱的罪犯,再到因防卫过当被判刑,他的经历充满了坎坷和波折。 但值得庆幸的是,二审法院的改判让他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度,也让他对未来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