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刑法修正中的两项调整引发了不少讨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门槛从30万提升至300万,民营企业挪用资金罪的入刑标准从6万下调到3万,一升一降的反差很快催生了“偏私不公”的解读,各种情绪化猜测也随之蔓延,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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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雄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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