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谁还敢结婚?”河南上蔡,一对00后小情侣风风光光办了婚礼,男方家前后掏了36.

顺遂皆安 2026-04-21 07:09:49

这谁还敢结婚?”河南上蔡,一对00后小情侣风风光光办了婚礼,男方家前后掏了36.6万彩礼,光是“上车礼”就给了4.6万,外加全套五金首饰,谁能料到,两人同居几个月后闹崩,女方死活不肯领结婚证,男方气到起诉要回彩礼,法院这样判了! 男方黄某22岁,女方贾某21岁,都是刚踏入社会的00后,媒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就敲定婚事,完全没摸清彼此的脾性。36.6万彩礼不是小数目,里面有10万见面礼、22万正式彩礼、4.6万“上车礼”,还有沉甸甸的五金首饰,黄某父母掏空积蓄还借了12万外债,就盼着儿子能成家立业。 婚礼办得排场十足,流水席摆了30桌,亲戚朋友都来道贺,谁都以为这是幸福的开始。可同居后矛盾全冒出来了,贾某每天睡到中午不起床,家务一点不沾,黄某下班回家还得自己做饭洗碗,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黄某催着领证,贾某总找借口“再观察观察”,这一观察就观察了三个月,最后干脆说“性格不合,不想结了”! 黄某肺都气炸了,这哪是结婚,这分明是骗钱!他找女方家要说法,对方却耍无赖,说彩礼是自愿给的,婚礼也办了,同居也同居了,一分钱都不退。黄某没办法,只能一纸诉状告到上蔡县法院,要求全额返还36.6万彩礼和五金首饰 。 庭审现场火药味十足,贾某哭哭啼啼说自己也付出了感情,青春损失费得算,黄某则拿出转账记录、媒人证言,铁证如山。法官没被情绪带偏,直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要综合考虑彩礼使用、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错来确定返还比例 。 法院最终判决:贾某及其父母返还黄某24万彩礼,五金首饰黄某自愿放弃追讨。这个结果既没让男方血本无归,也没让女方承担全部损失,算是情法兼顾。 这事看着是彩礼纠纷,根子上是婚恋观出了问题。00后觉得办了婚礼就是结婚,完全不懂只有领证才受法律保护,这是典型的法律意识淡薄。更让人揪心的是,彩礼攀比成风,河南农村彩礼普遍20-40万,远超当地人均年收入,很多家庭为了结婚背上沉重债务,这哪是嫁女儿,这是卖女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现实中,彩礼成了不少家庭的枷锁 。贾某拖着不领证,很难不让人怀疑她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过日子,这种把婚姻当生意的想法,简直是对感情的亵渎。 黄某也有责任,闪婚本身就风险极高,三个月时间根本不够了解一个人,更别说托付终身。他父母也糊涂,为了面子硬撑着凑彩礼,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实在不值。 大家觉得36.6万彩礼判返还24万合理吗?面对高额彩礼,年轻人该硬扛还是拒绝?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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