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老妈妈,是单身把女儿养大。女儿长大结婚后,生下儿子。就在外孙3岁的时候,女儿与女婿离婚了。 女儿离婚后带着3岁的外孙,就回到妈妈家长期居住下来。女儿的工资比较低,但是,女儿都把自己的工资存起来,平时女儿母子的生活费用全是妈妈在付出。为了女儿母子生活的好,做妈妈的也心甘情愿。 可是就在去年,妈妈得了早期癌症,通过做手术是完全可以治好的。可是妈妈手里没有钱了,就向女儿借点钱做手术,女儿却不同意借钱。 妈妈没有办法,只好向亲戚借钱,一共借了15万元,心里想自己这次可以做手术了,妈妈把银行卡交给女儿,让女儿去医院住院部把做手术的钱交了。 可这个没有良心的女儿,拿到妈妈的救命钱后,不去住院部交钱,而是去办理让儿子出国留学了。老母病榻等手术,女子为儿弃母亲,还说什么妈妈年纪大了,没有必要治疗了,妈妈作为外婆,给外孙花点也是应该的。 女儿还在亲朋好友面前到处宣传,说自己儿子出国留学了,很了不起一样,很荣耀,很有面子。作为亲生女儿,怎么会这么没有良心,剥夺妈妈的生命权,只为自己儿子留学,真是天下第一黑良心。怎能不叫妈妈寒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