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万荣县财政局文号:万财购(2026)3号

城市与消费 2026-04-17 10:10:11

万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万荣县财政局 文号:万财购(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4-07 浏览次数:73 一、项目编号:1408222026AGK00005          二、项目名称: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2-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园1栋3楼301             被投诉人 1 :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万荣县五一西街58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盛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湖区河东东街学院南苑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类采购,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同类项目案例”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诉事项2: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并不是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也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机构设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诉事项3:在采购文件中,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机构设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列入评分项,评审标准却以“有缺陷(明显的语句丢失、段落丢失、上下文丢失等问题,内容不完整,使得难以理解,分析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捏造、与本项目无关等)”等需要主观判断的词汇和分值,没有细化与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万荣县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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