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老人手术后,医生不小心把一个螺丝钉落在体内,导致其被病痛折磨8年。事后,医院承认医生存在失误,但只愿承免费给老人取出螺丝钉,并赔偿4500元营养费。 事情得从2015年说起,季先生的母亲左腿骨折,在常州一家医院做了手术,腿里打进了钢板和螺钉。2017年,又做了一次手术,把这些内固定物取出来。手术报告上写着:“钉子和钢板完整取出,清点无误。”医生也说手术很成功。 可从那以后,老人的左腿就使不上劲,走路经常突然发软摔倒。一家人没往别处想,只觉得是年纪大了,恢复得慢。这种莫名其妙的疼痛和无力,折磨了老人八年。 直到2025年,老人到另一家医院检查,拍了个片子。医生看着片子问:“您腿里怎么还有颗螺钉没取?”季先生和母亲都懵了。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八年的罪,是这颗被“遗忘”的螺丝钉造成的。 他们找到当年做手术的医院,院方承认是医生的个人失误,螺丝钉确实没取干净,但他们坚决不承认这是“医疗事故”。提出可以免费再做一次手术,把钉子取出来,另外赔偿4500元营养费。 季先生无法接受,一颗螺丝钉在母亲腿里待了八年,带来的痛苦和风险,难道就值4500块钱?免费取出本来就是应该的,这算什么赔偿?他愤而向常州市卫健委投诉。 螺丝钉留在体内八年,导致患者长期痛苦,这还不算医疗事故?医院把责任推给“医生个人失误”,是不是想规避更严重的责任? 在舆论压力和记者介入下,当地卫健局出面调解。相关负责人说这事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专业机构来认定。言下之意,医院自己说了不算。最新的消息是,双方已经达成了新的补偿协议,具体内容没有公开。 一次取内固定的手术,清点器械是最基本的操作规范,一颗螺丝钉没取出来,躺在患者体内八年,医院说成“个人失误”,对于患者来说,这可是八年的煎熬,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说过去的。 “个人失误”和“医疗事故”之间,到底隔着什么?或许隔着的,就是医院愿意承担多少责任。承认是事故,意味着更严格的调查、更重的处罚和更高的赔偿。而“个人失误”,后果就没那么严重。 医疗安全无小事,任何一点疏忽,落在患者身上,可能就是一场大事故。手术后如果出现无法解释的长期不适,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该复查复查,该找原因找原因。维权虽然艰难,但不能沉默。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