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滚”字引发的劳动纠纷,法治天平该向谁倾斜? 上海某公司员工丁力因工作争执被老板一句“滚”后离岗,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一审竟以“无证据证明是辞退意思”驳回赔偿诉求。可二审还原真相:公司从未明确要求丁力到岗,沟通中也未拒绝其上班,所谓“旷工”本就是公司指令不明所致。 职场中,老板一句气话,员工动辄得咎的情况并不少见。法治的要义,就是拨开情绪迷雾,还原事实本质。法院二审改判公司赔偿159800元,不仅是对丁力权益的匡正,更是给所有企业划下红线:口头气话不能替代合法用工流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然要承担法律后果。这一判决,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企业用工规范的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