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一女子和丈夫离婚,俩人约定,夫妻共有的房子归丈夫所有,但协议上注明,女子依旧拥有妻子的权利,包括继承权在内。谁知造化弄人,男方刚办完手续没多久就病故了。 老母亲成了他世间唯一的血亲。 这前妻动作挺快,拿着那纸协议找上门,非要分房产。老太太哪能答应,一口回绝。两人最后闹上法庭,法官判了:前妻败诉。 很多人看懵了。 明明是双方自愿签字画押,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怎么一上法庭,就成了一张废纸? 这位前妻当初算盘打得噼啪响。想拿一纸条款,既换了自由身,又给房产上了道“双保险”。 可她唯独算漏了一笔法律账。 国家的法,永远大过两口子私下里的约定。 只要领了绿本,在法律上两人就是路人。法定继承死死绑定着亲属关系,既然婚姻身份都没了,那份所谓“挂名妻子”的特权直接清零。 想把这协议当遗嘱用?同样行不通。 有效的遗嘱,必须是当事人自己单方、独立立下的。这种捆绑着散伙条件的双边文书,压根就不符合法定形式。 这案子扯下了一块遮羞布:总有人想拿私人契约,去碰国家法律的底线。 结婚不是做买卖,权利和义务都是强绑定的。散伙就该干脆利落。属于自己的份额,当场算清;该放手的,大方放手。 离了婚还想继续“占坑”?这种侥幸心理,说到底就是既要又要的贪婪。 在法律面前,自作聪明的小算盘,最后只会砸了自己的脚。 对此,你怎么看?

体育老师
夫妻俩因其他原因的假离婚,又害怕弄假成真,就整出这个协议。
西域故人来
那叫遗嘱,先学了法律再来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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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啦还享有妻子的权利??那不是说人死啦还可以继续领工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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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