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子在服装店花777元,买了3件衣服,剪掉吊牌穿着离开了,不料,8天后,她在杭州旅行,竟接到民警电话,要求她出示买衣服的付款凭证,店家报警,怀疑她偷衣服,理由是监控显示,她“2次进店”“逛店时间比较长”“有手摸包的动作”,女子出示付款截图自证清白,随后,她气到失眠,差点抑郁,店家竟然要用50元私了,女子:我去,打发叫花子呢?这是2次伤害,怀疑我的是你,说我清白的也是你,凭啥?女子坚决要求店家书面道歉。 近日,安徽合肥的张女士遇到一件特别糟心的事,她在当地一家服装店花 777 元买了 3 件衣服,剪了吊牌直接穿走,结果 8 天后在杭州旅游时,突然接到民警电话,被怀疑偷窃,要求出示付款凭证。 虽然最后自证清白,但张女士被气得连续失眠,差点抑郁,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店家想拿 50 元私了,被她当场拒绝,她坚持要求对方书面道歉。 3月28日,张女士和朋友一起去合肥一家商场逛街,她当天先是一个人进店等朋友,简单逛了一圈,朋友到了之后,两人再次进店挑选衣服。 逛了一段时间后,张女士选中 3 件衣服,到收银台结账,一共支付 777 元,因为天气比较热,她结完账就跟店员借了剪刀,把衣服吊牌剪掉,直接穿着新衣服离开了店铺。 当时整个过程都很正常,店员也没提出任何疑问,张女士没多想就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会在 8 天后突然爆发。 4 月 4 日,张女士正在杭州旅游,玩得好好的,突然接到合肥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民警在电话里直接问她,3 月 28 日是否在服装店买过衣服、有没有付款,张女士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正常消费,怎么突然被问这种问题? 她赶紧拿出手机,找到当时的付款截图,发给民警核实,警方核对后确认,张女士确实已经全额付款,不存在偷窃行为,随后告诉她 “没事了”。 挂了电话,张女士越想越气,好好的旅行被搅得一团糟,她立刻打电话给服装店店长,问清楚到底为什么报警怀疑自己。 店长给出的理由让她觉得特别离谱:监控显示她 “两次进店”、“逛店时间比较长”、“有手摸包的动作”,所以店员怀疑她偷了衣服。 张女士听完又气又好笑,她解释,第一次进店是等朋友,第二次才是正式购物,逛店久一点是因为要慢慢挑衣服,摸包只是正常放东西、拿东西,这些都是特别正常的购物行为,怎么就成了偷窃嫌疑? 更让她寒心的是,店家在报警前,根本没有完整查看监控、核对销售记录,也没有联系她核实情况,直接就报警了。 张女士说,幸好自己保留了付款记录,不然真的百口莫辩,这件事对她的心理影响特别大,被民警询问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被当成小偷,人格受到极大侮辱。 之后她一直情绪低落,吃不下饭,连续好几天失眠,整夜整夜睡不着,精神状态特别差,甚至差点抑郁。 事情发生后,张女士找店家要说法,店长一开始态度敷衍,说店里每周丢东西多,员工要承担损失,报警也是没办法。 随后更过分的是,店长提出用 50 元私了这件事,张女士当场就炸了:“我去,这是打发叫花子呢?” 她觉得,50 元不仅没有诚意,更是对她的二次伤害,怀疑她是小偷的是店家,最后证明她清白的也是店家,凭什么用 50 块钱就想把事情翻篇? 张女士明确拒绝了 50 元私了的提议,她表示,自己不是想要钱,而是要一个公道、一份尊重。 店家随意报警,给她的名誉和心理造成严重伤害,必须给出正式、书面的道歉,而不是随便给点钱敷衍了事。 目前,服装店相关区域负责人回应称,门店确实存在疏忽,没有在报警前仔细核实监控和销售记录,正在核查出错环节,并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但截至目前,店家还没有向张女士给出书面道歉。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很多网友都支持张女士,大家觉得,顾客正常消费,却被店家凭模糊猜测当成小偷报警,严重侵犯人格尊严。 50 元私了更是毫无诚意,属于二次伤害,也有不少人提醒,商家发现商品丢失可以报警,但必须有合理依据,不能随意怀疑顾客、滥用报警权利。 顾客在消费时,也要保留好付款记录、小票等凭证,遇到类似情况能及时自证清白。 对张女士来说,她现在只有一个诉求:希望店家正视错误,给出正式书面道歉,消除这件事给她带来的不良影响,还自己一个清白和尊重。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吉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