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北京,一准新娘因男友没给买车,便拒绝登记领证,没曾想,男友不仅直接

星星有话讲 2026-04-07 00:56:04

2025年1月北京,一准新娘因男友没给买车,便拒绝登记领证,没曾想,男友不仅直接退婚,还要求她退还已付的彩礼和三金,可女方却说什么都不愿意,最终双方还闹上法庭,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亮了!   2025年1月,北京一对情侣原本约好去民政局登记领证,却因为一辆车的问题,不仅婚没结成,还闹上了法庭,最后闹得人尽皆知。   这事的经过很简单,男女双方恋爱谈了挺久,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男方按照习俗,给女方家送了彩礼,还买了三金,一切都按流程走,就等着选个日子领证办婚礼。   两人约好1月的某天去民政局登记,当天男方也按时到了,可准新娘却临时变卦,说什么都不肯进去办手续。   男方当时就懵了,问她原因,女方也没绕弯子,直接说,男方没给她买新车,这个婚就不能结,证也不能领。   她的意思很明确,买车是领证的前提条件,没有车,一切免谈。   男方听了这话,心里又气又凉,他没想到,两个人这么久的感情,还有已经准备好的婚事,竟然被一辆车给卡住了。   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女方用领证来要挟买车,完全没把两人的感情和之前的约定当回事。   他没跟女方多吵,也没答应买车的要求,当场就做了决定——这婚不结了,直接退婚。   退婚之后,男方就跟女方提,要求把之前给的彩礼和三金全部退还,毕竟婚没结成,这些以结婚为目的给的钱和东西,按理该还回来。   可女方坚决不同意,她觉得是男方主动悔婚,不是自己的问题,彩礼和三金都不肯退。   两边谈了好几次,每次都谈崩,谁也不肯让一步,最后没办法,男方只能把女方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   案子到了法院,审理得很清楚,根据法律规定,彩礼和三金都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才给付的,现在两人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约也解除了,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   而且女方以不买车就拒绝领证的行为,本质上是借婚姻提出额外条件,并不是合理的结婚诉求。   法院最终判决,女方需要全额返还男方之前支付的彩礼和全部三金。判决下来后,女方也没辙,只能按要求把财物退给了男方。   一场原本该圆满的婚事,最后就这么不欢而散,还闹成了官司。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的看法分成了两派,有网友支持男方,说“女方太物质了,感情还比不上一辆车,用领证要挟买车,换谁都接受不了,男方退婚一点没错,法院判得公平”。   也有网友站在女方角度觉得可惜,认为“可能女方只是想试探一下,或者一时赌气,不是真的不想结,男方直接退婚也太决绝了,一点余地都不留”。   其实这事看着简单,却能看出不少问题,现在很多人谈婚论嫁,总绕不开车、房、彩礼这些物质条件,这本是习俗,也能理解。   但凡事得有个度,不能把婚姻当成交易,更不能用结婚、领证当筹码,去索要额外的财物。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和信任,不是靠物质堆出来的。女方临时提买车要求,把物质看得比感情重,丢了信任;男方果断退婚,虽然合乎情理,但也显得太过干脆,少了点沟通。   说到底,不管是彩礼、三金还是车房,都该是两个人商量着来,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而不是一方单方面要挟。   法院的判决也明明白白,法律不支持借婚姻索取财物,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婚没结成,就该返还。   感情经不起算计,婚姻更容不得要挟,把物质放在感情前面,最后只会把好好的婚事搅黄,闹到对簿公堂,谁都落不着好。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0 阅读:67
星星有话讲

星星有话讲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