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高速上撞见他人遭遇车祸,好心停车下来救人却因此而被交警认定为次责,他到底冤

暖心救援实录 2026-04-06 00:54:27

男子在高速上撞见他人遭遇车祸,好心停车下来救人却因此而被交警认定为次责,他到底冤不冤枉? 这起事件也很简单,就是在1月27日晚上吉林延长高速上,一辆别克车意外撞上护栏,车上四人跑到了旁边应急车道上,而车子被搁置到了车道上。好心人徐某看到后,将车停在了前方应急车道上,随后就下车协助几人并帮报帽子叔叔。随后司机姚某高速驶来,反应不及操作不规范下,就撞上了别克车,随后撞上应急车道4人,造成了1死三伤。事后姚某被认定为主责,而别克车主,以及好心人徐某,则是被认定次责。 其实咱仔细看这起车祸,表面上看是姚某所引起的,本质上不过就是因为,别克车发生车祸后,没有将车挪到应急车道上,且没有按照规定,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司机姚某也是受害者。不过这不是咱们讨论的重点,咱们谈论的是好心人徐某,他被认定次责的问题。咱需要明确一点,这个徐某的确是在做好事,所以他的好心需要肯定。可同样的,他也存在问题。 下车只是打开了双闪,也没有在来车方向,摆放三角警示牌。如果当时那种情况,在来车方向摆放警示牌的话,司机姚某或许就能提前注意到,那他肯定会减速,也许车祸就不会发生了!所以从这个层面出发,徐某他被认定为此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而且我也有注意到,这件事在被媒体报道后,不少网友觉得他并不冤枉。为何大家有这样想法呢?其实就在于这个徐某好心举动必要性的问题。 如果当时别克车上的四人,在车祸之后被困住了,那徐某挺身而出的话,事后再被定次责,大家都会为他喊冤。可就当是那种情况,四人明显是受伤不重,而且也已经转移到了他处,所以他停车帮忙的意义不大,而且报帽子叔叔的话,人家四个也能报的!言外之意就是,这个徐先生是好心,但他停车帮忙的行为,是完全没必要的,而且事实也证明,他根本没起到太大的作用,相反还因为不规范的行为,给自己招来了麻烦。 所以最后我想说的是,咱们热心肠从来不是坏事,但也要讲究原则,讲究方法,否则很有可能,帮不了别人,还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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