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交警火到央视!上海,路人突然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与电动车相撞,交警判定行人全

承德库哥趣事 2026-04-04 17:08:34

这名交警火到央视!上海,路人突然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与电动车相撞,交警判定行人全责。行人当场就提出质疑,可交警的一番操作,让全网明白了行人该怎么过马路! 上海某路口,一位行人突然横穿马路还未走斑马线,与一辆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发生轻微碰撞。 交警到场后,判定行人全责。 行人当场不服,振振有词:“我过马路,他骑的是电瓶车,他也没看我! 交警回复道:你走的是人行横道吗,你突然从路边出来,撞到人家! 没等交警说完,路人争辩道:我是正常走正常过马路,我也在看呀!互相都看不清,你怎么判我全责。 交警直接回怼:你就是全责你走的是不是斑马线,很简单的,你走斑马线对方全责;你没走斑马线,你就是全责。斑马线就在你前面5米。 这话说得干净利落,没留一点含糊空间。 可路人还是不服继续争辩道:我没法过马路,路上的车没有一辆让我,我赶时间! 前面斑马线就可以过,你不走,赶时间就是理由吗!交警批评道。 行人走在马路上,机动车撞了都是全责的,你为什么判我全责。路人急了说道。 你要是走在斑马线上行人的路权就是要比机动大,机动车不怎么样都是要让你的,可是你走在斑马线上了吗?法律就是这么规定 的,交警又耐心解释道。 最终在交警耐心的解释下,路人才知道自己确实是应负全责。 此事发生后,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建议全国的交警都学学这个年轻交警的说法和做法,值得点赞否则国家的法律很多都成了一纸空文了。 也有的说,这位交警处事态度是全国人民向往的态度 我已经为这位交警点赞不下十个视频了 再次为这位交警点赞。 还有的说,如果目视之内没有斑马线,那么机动车就有责任,如果斑马线就在你附近你不走,那就是你全责。你走斑马线机动车没有礼让那也是机动车的责任。现在的情况是斑马线就在你5米之内你不走,你当然全责。 这样划分责任才清晰,谁的责任谁负责,为交警正确执法点赞! 很多人不理解:我是行人,你是车,撞了我就该你赔,这不是常识吗? 还真不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走斑马线,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而在事故责任认定上,谁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谁就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这位行人横穿马路,电瓶车正常通行,没有超速、没有违章,那对不起——全责,没跑。 至于“换成自行车”的假设,更站不住脚。法律看的是行为是否违法,不是看对方是电动的还是脚蹬的。哪怕对方骑的是共享单车,你违法横穿,照样是你全责。 这件事最值得说道的,不是事故本身,而是行人的逻辑—— “我是行人,我弱,所以不管我怎么走,你都得让着我。哪怕我违规,你撞了我也是你的错。” 这种“我弱我有理”的心态,在太多人心里根深蒂固。 过马路看手机、闯红灯、翻护栏、不走斑马线……出事第一反应不是“我违规了”,而是“你怎么不让我?” 问题是,规则从来不是用来保护“谁弱”的,而是用来保护“谁对”的。 你遵守规则,规则保护你;你破坏规则,规则就不会站在你这边。 “你走斑马线对方全责,你没走斑马线你就是全责。” 这话听起来简单,背后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逻辑:责任跟着违规走,不跟着身份走。 行人也好,骑车的也好,开车的也好——谁违规,谁担责。不因为你走路就天然有理,也不因为你开车就天然有罪。 很多人觉得“全责”不过是个说法,反正自己没受伤、对方也没大事。 但“全责”两个字背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不守规矩的人,早晚要为不守规矩付出代价。 今天撞的是电瓶车,大家都没事,你侥幸。明天如果撞的是汽车呢?如果受伤的是你自己呢?那时候再说“我弱我有理”,还来得及吗? 规则不是用来束缚人的,是用来保护守规矩的人的。 别等出事才明白:敬畏规则,就是敬畏自己的安全。 我们需要这样公正执法的交警,更需要遵守规则的大众,交通安全和社会文明进步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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