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消息传到北京那家健康管理公司时,很多人都意外。毕竟前一天,这位VIP客户还精神抖擞,连点了两个女技师,套餐排得满满当当。 杨大爷心脏装过两根桥管,前后两回手术。普通人听了都替他运动量捏把汗。可大爷偏不这么想。 2024年8月1号下午三点,他像往常一样溜进店,顺手点了背、药、中焦、腿、腹部等一系列项目,两个技师配合着忙活。 按着按着,大爷身上不对劲了。一会儿喊热得慌,一会儿又说冷得受不了。两位女技师没往深了想,只当是空调调得不合适,翻来覆去地拨弄遥控器。体温上蹿下跳这种事,在她们眼里算不上什么大事。 大爷起身去了趟厕所,回来时脸色瞬间就变了。拉肚子、冒冷汗、胸口闷得连气都喘不上。 见此情景,店里不敢有丝毫大意。店长赶了过来,得知大爷有心脏病史,提议叫120。大爷却摇头摆手说:不用,歇会儿就行。 店长这才慌忙拨通120,技师们轮流上前做心肺复苏。可等急救车赶到时,大爷已经没了呼吸和心跳。 家属认为,按摩店明明知道大爷有心脏病,却依然接待,这本身就是失职。服务过程中大爷明显不舒服,店里却只顾着调空调,没及时处理。后来病情恶化,店里既没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也没强行送医。这不是失察是什么? 店里的说法截然相反。大爷是按完才说不舒服的,之前活蹦乱跳。店里几次问要不要上医院,是他自己坚持不去。再说,按摩店又不是诊所,谁能料到人突然就没了? 《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清楚,经营场所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问题在于,这义务到底尽没尽到? 法官的目光落在了一个细节上:给大爷服务的那位女技师,没有资质。 没有资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专业培训没到位,意味着风险识别能力存疑,意味着店里在用人关卡上本身就有漏洞。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心脏状况,清楚剧烈冷热刺激的风险,却依然选择连轴转地消费套餐。身体报警时,他拒绝就医,拒绝通知家属,一心只想靠休息熬过去。成年人对自己的身体负有第一责任,这道理不用说也明白。 最终判决:大爷自担85%,按摩店担15%,赔偿金额二十三万多。 家属要156万,拿到二十三万。这个落差不是法院在打折,而是法律在给“自主决策”和“经营义务”划边界。消费者有权拿自己的命赌一把,但赌输了,赌注不必然全让别人背。 无证技师、空调遥控器、那杯淡盐水——每一个细节都在提醒:这个行业的门槛到底有多低,专业急救培训的缺失到底有多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