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又要还要!”浙江杭州,女子投资100多万,给儿子开画室。小伙租了房子,花2

豆莱说说 2026-04-02 00:02:09

“既要又要还要!”浙江杭州,女子投资100多万,给儿子开画室。小伙租了房子,花20多万装修,可刚开业几个月,就生意不好,想换地方,提前3个月跟出租方说要退租,对方口头答应帮忙带看,可房子一直没租出去。租约到期3天后,对方立马就把房子租了出去,小伙认为对方是故意的,对方不仅扣了他38000元的押金,还把他20多万的装修全拿走了。小伙母亲气坏了:他们就是欺负我儿子年轻老实。出租方:她跟我讲人性化,我是救济站吗?合同明明白白,我们都是约定好的。   这事发生在浙江杭州,主角是刚从艺术学校毕业的小田,还有疼他的母亲杨女士。   杨女士看着儿子毕业,不想让他挤地铁、打零工,干脆拿出自己的积蓄,前前后后投资了100多万,给儿子开了一家画室,就盼着儿子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顺顺利利立足。   可谁都没想到,创业路上的坎来得这么快,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可小田的难,不仅是生意不好,更是遇到了糟心的租约纠纷,好好的创业梦,刚起步就被泼了一盆冷水,这换谁能不着急、不委屈?   2025年2月,小田满怀憧憬地租了房子,和出租方签了2年的合同,从当年3月17日开始起租,租金半年一付,首期就交了11万多,还额外交了39298元的房屋保证金,差不多就是3万8。   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要是提前退租,保证金不退,还得赔年租金30%的违约金。小田当时一门心思扑在开画室上,没仔细琢磨合同里的门道,签了字就开始忙活,又花了20多万装修,从墙面到软装,每一处都用心打理,就盼着能吸引客源。   可现实很残酷,开业几个月,客流量少得可怜,生意根本撑不下去,小田没办法,只能想着换个地方再试试。   2025年12月,小田提前3个月就跟出租方说了,自己要在2026年3月租约到期时退租,出租方的谢经理当时也口头答应,会帮忙带新客户来看场地,还让小田拍了画室的视频,方便对接。   小田心里还挺感激,以为只要房子转租出去,押金能退回来,就算退不了,装修的折旧费也能给一点,不至于亏得太惨。   可直到3月16日租约到期,房子也没租出去,就在小田以为还要再协商的时候,租约到期才3天,出租方就立马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这操作让小田彻底懵了,他怀疑对方就是故意拖着不转租,就为了扣他的押金、占他的装修。   双方彻底吵翻了,谢经理说,小田当初说的是转让,不是退租,自己帮忙带看已经是好心,根本没有义务替他转租,而且他们已经和小田签了解除协议,协议里说小田要承担7万多的违约金,他们已经网开一面,暂时不收取了,还规定小田只能带走可移动的办公物品,空调、照明这些都不能拆。   可小田不认可,他说自己明明当面跟谢经理说的是退租,而且那份解除协议对方没有签字盖章,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杨女士看着儿子受委屈,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指责出租方“既要又要还要”,扣了3万8的押金,占了20多万的装修,还要拿空调抵所谓的违约金。   出租方的卢总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说新租户根本不用那些装修,有些还得砸掉,二手空调也值不了几个钱,也就几千块,用空调抵违约金,还是小田一开始提出来的方案。   他还说,小田退租,他们公司要承担近3个月的免租损失,还要付一个多月的中介费,自己也创业不容易,能不收取违约金已经是让步,杨女士还跟他讲人性化,他又不是救济站,一切都是按合同约定来的。   杨女士还说,对方一开始只愿意给3000、5000的补偿,还暗示知道小田新开店的地方,要过去“祝贺”,这明显就是威胁,而且当初给他们的免租期只有20天,现在却说要给下家一两个半月,明显是忽悠人。   如今,杨女士也不想再和对方协商了,觉得对方太能说,自己儿子年轻老实,怕被忽悠,后续不排除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就有法律效力,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小田要是觉得不公平,确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说到底,这事儿就是一场“合同与人情”的拉扯。小田年轻没经验,签合同不仔细,创业受挫本就够委屈;出租方按合同办事没错,但口头承诺没兑现,租约到期3天就迅速租出,难免让人多想。   创业本就不易,尤其是刚毕业的年轻人,怀揣梦想,却可能因为一次疏忽、一场纠纷,就赔得血本无归。   这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是租房子还是签任何合同,都一定要睁大眼睛,一字一句看清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把所有约定都写在纸上,才是最稳妥的保障。   合同是冰冷的底线,但人情是温暖的分寸,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没必要把事情做得太绝。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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