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男子经人介绍与一名女子相识,接触两天后就定下婚约,并为此支付给女方23

雪饼说 2026-04-01 19:09:09

河南周口,男子经人介绍与一名女子相识,接触两天后就定下婚约,并为此支付给女方23.8万元,不料,刚刚在一起生活3个月,男子发现女友患有尿毒症,女方倒好,不但没道歉,还要男子贷款600万给她看病,男子想要好聚好散退回彩礼,女方说:不可能! 事情要从2025年初说起。周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某。两人见面接触才两天,就把婚约定下来了。为了结婚,周某某给出去的钱不少:彩礼18.8万,加上三金和车款5万,总共掏了23.8万元 给完钱,两个人就办了结婚仪式,开始住在一起过日子。但有一点,没有领结婚证 日子过了差不多三个月,周某某发现了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情况:张某某患有尿毒症 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不好受。刚订了婚、刚一起生活,突然知道对方有这种重病,而且之前可能并不知情。但更让周某某没想到的是,女方提出让他贷款600万来给自己治病 600万,不是个小数目。别说贷不贷得到,就算贷到了,这个债谁来还、怎么还,都是现实问题 周某某觉得这段关系走不下去了,想着好聚好散,找张某某商量把彩礼退回来。对方的态度很干脆:不可能,你去起诉吧 就在周某某去找她协商的第二天,张某某因为昏迷被送进了太康县人民医院。医院的诊断结果一长串:I型糖尿病性低血糖昏迷、I型糖尿病性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高血压病3级……光并发症就有六项,涉及视网膜、周围神经、周围血管 周某某事后多次微信联系张某某,消息被拒收,人也被拉黑了,再没见过面 案子到了法院。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张某某返还彩礼款166600元,驳回周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简单算一下,23.8万要回来16.66万,扣掉了7万多的零头。为什么不是全退,也不是不退?法院有法院的考量 两个人虽然没有领证,但毕竟共同生活了三个月,这期间有一些实际的支出和消耗。另外,张某某患病也是客观事实,治疗需要费用,法院在判决时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了 这件事里,有几个点值得琢磨 第一,认识两天就定婚约、掏二十多万,这种节奏本身就带着风险。两个人连基本的了解都还没完成,就被习俗和人情推着往前走。不是说闪婚闪订一定出问题,但一旦出问题,代价往往不小 第二,女方要求贷款600万治病这个细节,虽然法院判决里没有认定,但如果是真的,说明当时双方已经完全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基础了。一方提出的要求超出了另一方承受能力的极限,关系自然也就到头了 第三,关于彩礼返还,法律上有个基本逻辑:没领证,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但也不是一刀切,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没有怀孕、有没有过错、女方身体状况这些,法院都会考虑。这个案子判下来,扣掉的那部分,差不多相当于对三个多月共同生活的一种折中处理 其实,婚姻也好,婚约也好,节奏慢一点,把该了解的事情了解清楚,把该说的话说在前面,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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